立足基层 沉下心去 力求实效

时间:2020-05-14 11:0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汪明卓
  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七一”讲话中曾指出:“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要把基层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础阵地,引导干部在同群众朝夕相处中增进对群众的思想感情、增强服务群众本领。”

  基层是社会的细胞,是我们所有工作的载体,承载着促进社会繁荣发展的重要使命。基层之重要,不言而喻。但关于基层的各种问题总是不绝于耳。基层苦,只因基层条件相对较差;基层累,皆因鸡毛蒜皮事情不断;基层难,都因各项工作推动太难。对人民法院而言,基层是重点、难点,但也是契机、方向。广大法官只有始终沉下心去,把基层服务工作做好了,做透了,用心经营好基层这一司法服务主阵地,才能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回应群众的期待和关切。

  倾力服务基层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正义。据统计,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基层法院审理和执行的案件占全国法院审理和执行案件总数的89.28%。可以说,绝大多数涉诉当事人的诉讼价值都需要由基层法院予以实现。人民法院重视基层司法服务,将司法资源向基层全力倾斜,最大限度地化解基层矛盾,这与在整个社会实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高度契合,充分体现了司法服务的价值追求。亚里士多德曾说过:“公正是赏罚公明者的美德。”身为司法裁判机构,人民法院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用足用好审判权,积极为基层群众服务,切实解决基层问题,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既符合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又符合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

  切实服务基层才能最大限度地推动依法治国。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不断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已全面铺开,提升全民法律素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已成为当务之急。不管是从上而下的法治推动,还是从下往上的螺旋式推进,基层无疑都是着力点,是关键环节。法律的价值说到底都要靠基层来落实,最后落到基层才能算落实。时下,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的目标不能仅仅只是局限于审判执行工作一隅,还应当注重司法宣传,让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增进法律素能。人民法院普法司法应更多地着眼基层、依靠基层、着力基层、服务基层,注重基础性工作,在服务基层中寻找切入点、结合点、突破点,把工作做得更好更透。

  积极服务基层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长治久安。社会稳定是我们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先决条件,没有社会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只有社会稳定,我们的中华民族才能长盛不衰,始终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也与构建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紧紧相连,容不得半点疏忽大意。有道是:“基层兴则国家兴,基层稳则国家稳。”肩负定纷止争之重要职责的人民法院,当放眼基层,从基层各项基础工作着眼,将基层维稳工作贯穿司法服务的始终,把维稳负责看得重一点,把维稳工作做得多一些,责随职走、心随责走,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塑树和谐稳定之良好风气。

  范敬宜曾有一句至理名言:“离基层越近,离真理越近。”基层是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的基础和根本,亦是法院各项事业深入发展的有力支撑。处处以基层为依托,时时将为民二字写大,切实谋求司法服务之良好成效,对人民法院而言,乃责任所指、民心所向,当不折不扣地贯彻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