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詹红荔式的好法官

时间:2020-05-14 10:50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刘晓芬
  11月11日下午,我全程收看了全国模范法官红荔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感触颇深。作为能动司法和为民司法的典范,詹红荔法官身上有着太多值得我们学习的优秀品质。

  作为法官,首先是要学习詹红荔执法为民。作为少年审判庭庭长,她对失足少年的那份深情、那份责任感,她的那种把失足少年看成是自己亲人的无私精神,无不让人为之感动。今天的法官,具备这种亲民思想尤为重要。在少数人眼里,法官即是“官”,他的职责是办案,只要按法律程序审完案子就完事了,至于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是否从根本上解决、群众是否心服口服则在所不问。一个精通法律但把自己与群众隔离起来的法官,也许可以成为办案能手,但却不能成为人民心目中所爱戴的法官。因此,作为法官,应当亲民,只有亲民,才能爱民、为民。

  作为法官,其次是要学习詹红荔能动司法。“法官大姐"、“法官阿姨”、“法官妈妈”……这一声声亲切称呼的背后,记载着詹红荔艰辛的付出。法官要做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者、推动者,就绝不能满足于坐堂审案,不能满足于完成任务式地办案,而要主动延伸审判工作,主动走出法庭,开展巡回审判、案前评析、案后回访,走近老百姓,了解他们的想法,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着力于彻底解决矛盾纠纷,坚持能动司法。在审判工作中,法官要以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为准则,事事处处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来处理,既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院的温暖,也便于查清案件事实,做出公正裁决。

 作为法官,再次是要学习詹红荔热爱学习。法官要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相统一,就必须要加强学习。詹红荔之所以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就在于她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用心学习了法律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的知识。这一点,值得每一个法官借鉴,法官应当要积极、主动地了解社会、了解人心,了解当事人的过去,了解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心理状态,并把对群众的深厚感情,融入到审判工作实践中。只有这样,才能设身处地地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才能理解当事人并得到当事人的尊敬,才能妥善处理每一起案件并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詹红荔的每一个故事,都向我们展示了党的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鱼水深情,展示了一个法官的心系民生、与百姓融为一体的真切感情。在老百姓的心中,她树立起了一个热爱人民、热爱审判事业的法官的伟大而光辉的形象。让我们踏着她的足迹,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大踏步地前进,积极投身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实践活动中,为人民审判事业奋斗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