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的榜样

时间:2020-05-14 06:5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林瑛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指出:“各级干部都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已之私,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詹红荔法官就是这样,她用“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高尚情怀,感动着我们,成为我们学习的楷模、行动榜样

  要像詹红荔那样,牢记使命,凭着对司法审判事业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她立足本职,无私奉献,用法官的情怀为人民司法,用真情去接待每一位当事人,用真情去处理每一起案件,如她办的一个案例让我们印象深刻:有个单亲家庭的女孩叫小丽,母亲下岗,靠低保生活,初二时就和社会不良青年混在一起,抽烟喝酒、逃课打架、沉溺网吧。母亲打骂、哀求、威胁都无济于事,学校也束手无策。几乎绝望的小丽妈妈听说了詹红荔和她的“青少年维权热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与红荔取得了联系。刚开始,詹红荔也无法和小丽沟通,但詹红荔法官用她的真心,循循教导,以慈母般的关爱融化了问题少年的内心的问题,使问题少年获得真爱,获得新生。

  要像詹红荔那样,把审判理性和群众观点结合起来,找准情、理、法的结合点,通过真情办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她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在案件审理的细节上多想一点,在法庭外多做一些,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把为人民司法的具体工作融入到和谐稳定的大局中。今年10月31日,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开庭审理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抢劫案件,就凸现了审判长詹红荔的理念。她说,作为一个法官,必须以事实为准绳,在法庭内去做她的审判工作,这一点是不能逾越的,但具体的办案中,要在理性的法律中融进一些充满人性的情感,这样让他们更容易接受,从内心愿意悔过,从而走上正道,正是詹红荔的做法,使该起案件中的三名被告向父母承诺,从今经后不会再犯。

  要像詹红荔那样,兢兢业业,照亮平凡岗位,用执著和坚持去做好每一项工作。她脚踏实地,任劳任怨,以工作为乐,以助人为乐,厚积累实,用辛勤的汗水哺育出不平凡的工作成果。詹红荔在法院工作27年,从事少年审判工作9年,审结500多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1140多人,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在工作中,她探索总结出一套符合少年审判规律的工作方法,这些方法贴近审判、贴近群众,合符实际。为弥补自己的不足,詹红荔结合办案,很好地学习了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知识,并运用到实践中。工作之余,她热爱生活,情趣健康。所有这些尽管都很平凡、微小,但从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中、从每一个问题的处理上,我们都能看出她的努力、她的真诚,感受到她的真实、可靠。

  要像詹红荔那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她忠于职守,公正办案,努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一个共产党员,无论分内分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无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的庄严承诺。“分外”工作不分外。詹红荔是这样热衷于“分外”工作的:“未成年人犯罪可防可治。犯罪少一点,我们就安全一点。”是啊,大多数法官办案,案子审结了也就轻松了,没事儿了,至于当事人或犯人以后的事还想他干什么,管那些“分外”事干什么呢?分内工作还忙不过来呢。詹红荔却不是这样的,对她审过每一个案子、每一个少年犯,她都在一直操着心、关注着孩子们的生活、工作、思想状态,时刻都想着去帮他们一把。“‘案结’只是个逗号,‘事了’也仅是个分号,‘人和’才是一个完美的句号。”这不是豪言壮语,也不是高谈阔论,而是詹红荔司法为民理念的真实写照。

  作为一名法官,就应自觉以人民法官高标准要求自己,以廉洁自重自警,坚持按原则、按程序办事,不以权谋私,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上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不断学习和完善自身的知识体系,同时也不忘虚心向有经验的同志请教,做到相互促进,互有提高;在思想上时刻用一名中国共产党员的要求来武装自己,加强工作作风和纪律态度,形成一种兢兢业业、脚踏实地、任劳任怨的良好风尚,严格树立“忠于法律,严肃执法”的司法理念和公正司法的意识。继续不断的学习新知识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继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找出差距,克服不足,把公正与效率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做一名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