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重新调整审判权限分工。将原有民庭负责办理的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与审监庭负责的申诉审查案件,调整由立案庭办理。为了确保两类案件正常审理,审判人员更好的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履职,实现审判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该院出台了立案、申诉审查审判工作职责的规定。
规定明确立案审查、管辖异议上诉案件、申诉复查案件实行合议庭负责制,庭院长监督制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合议庭全体成员平等参与案件的审判活动,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共同承担责任。庭、院长应充分尊重合议庭的意见。
规定还明确了合议庭直接裁判与院长、庭长审核之间的关系。按照逐步落实合议庭负责制的要求,结合案件类型和案件处理方法,将审判管理与监督者审核和签发裁判文书权限制度化。对信访评估等级较高的案件,指定再审、二审改、裁的案件,可能引起媒体关注,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等重大、疑难案件,庭、院长应及时予以监督和指导,统一裁判尺度,但不能直接改变合议庭的意见。
该规定通过细化审判职责,加强责任意识,完善审判操作的程序,促进本院审判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