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法院集中宣判八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时间:2020-05-14 03:49       来源: 中国法院网北京丰台频道        作者&编辑: 文方玉 图雪洁
  为维护社会秩序,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一庭于1月17日对8件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的8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宣判。

  此次宣判的8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交换信息型,该类型犯罪手段较为新颖,被告人通过网络多次与他人交换部分公民个人信息以获得数量更多的公民信息;二是加价转售牟利型,该类型犯罪案件共5起,占较大比重,被告人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条数从数万条乃至上千万条不等;三是用于经营活动型,该类型犯罪的被告人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后,通过招工销售、电话销售等方式推销收藏品或公司商品。

  8起案件中,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最多的达2800万条。最终,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涛等8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期,分别并处罚金。宣判结束后,主审法官陈岱就该类犯罪进行了释法明理,同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系《刑法修正案(七)》的新增罪名,丰台法院此次集中宣判的8起案件,犯罪手段较为新颖且获取信息数量较大,引起了各大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多家媒体到场对宣判过程进行了报道,取得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