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切实把握服务民生的主基调

时间:2020-05-14 03:25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汪明卓
  在1月9日的《人民法院报》一版,一篇题为《“这回过年有钱花了”》的署名文章,记载了河北省三级法院集中执行民生案件温暖民心的点点滴滴,在充分彰显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公正的同时,也为当事人送去了温暖,让这个冬天不再寒冷。

  从古至今,“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等名言不绝于耳,皆因人民群众是财富的创造者、社会的推动者、历史的书写者。在绵延悠长的发展实践中,我们得出了和谐稳定才是根本这一结论,并且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

  毋庸置疑,和谐稳定是与民众安居乐业相伴相随的。和谐的根源在民众,稳定的基点亦在民众,民众是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石,也是维系社会和谐的载体。对此,各职能部门必须始终立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把发展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特别是作为司法服务部门的人民法院,身负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唯有切实把握服务民生的工作主基调,方能不断深化司法服务职能,真正把握司法为民的脉络。

  从服务思想入手把握主基调。“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人民法院司法服务效果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思想根基的牢固与否。人民群众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如果在法院得不到及时满足,其诉求得不到及时回应,势必会引发其对法院和法官的不满,不仅直接影响其对法院和法官的感情态度,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司法的公信力度。在对待人民群众的呼声需求上,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端正自身的感情态度,让服务人民群众之心内化于心,不断正己言、规己行,从真正帮助群众解忧难、除疾苦、了纷争的角度出发,尽心尽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从深化理论着眼把握主基调。新的时代,赋予了人民法院更多服务职能。如何深化职能,发展服务?这已经成为各级法院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为了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和民众需求,各级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必须坚持理论引路,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在司法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深入乡镇村组,走访基层群众,搜集第一手资料,准确了解相关情况,通过对新老问题的积极研判,找出矛盾纠纷的症结规律所在,然后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采取服务举措,切实解决各种问题。与此同时,各级法院还要不断创造新的经验、总结好的做法,深化服务理论,增强司法服务的理论认同,突出能动司法,确保取得新的成效。

  从创新举措着手把握主基调。人民法院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空话、套话,而是需要以实实在在的努力和群众看得见的成效作为回应的。此外,司法服务的内容也绝非一成不变,而是应当从切实顺应社会发展的方向有序推动的。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必须时刻把人民群众的需求放在心上,把化解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实现其诉讼价值放在首位,以便民利民为起点,以提升质效为目标,以科技手段为载体,以举措创新为动力,与时俱进,推陈出新,推出快捷立案、远程立案、电话立案等举措,减少当事人立案奔波之苦,不断改进自身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时刻向群众传递人文关怀。

  时代的车轮滚滚前行,人民法院服务民生的步伐也在不断迈进。迎着新时期的春风,以服务民生需求为重点,切实深化司法为民的内涵,对人民法院而言,可谓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