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就是上帝”,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商家宣传口号,但是现实中把顾客当作“肥肉”,任意宰割的现象时有发生。“天价理发案”已成往事,海南宰游客案历历在目,不想,在北京今又发生“天价菜单案”,读来让人唏嘘不止。
2月20日,《人民日报》报道,顾客赵女士在北京市某餐厅用餐时,其幼子撕坏了两页菜单,被索赔880元钱。店方表示赔偿金是菜单的成本价,但赵女士觉得无法接受。多番协商未果后,赵女士支付了880元钱,随后向海淀区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据了解,海淀消协受理了投诉,并将在调查的基础上召集双方调解。
协商结果不得而知,笔者只是在思考,为什么宰客现象屡治不止?无良商人“黑心利益”在作祟、大多数客人忍气吞声之外,恐怕也与行业规范不对称、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有很大关系。许多行会对商户管理松散,只要按年度缴纳会费,至于你在平常经营中,怎么对待顾客就是你自己的事情了,以至于有些商家因为宰客被投诉,行会不是实事求是保护顾客利益,还帮助这些商家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失去了行业管理的职责,行会无形中也成了这些商家的“代言人”。
经常在媒体上,看到政府监管部门如何处罚无良商人的报道,但是无一例外都是“举报一起,惩罚一起”,那么受到举报的,与宰客商家数目相比,肯定是微乎其微;再说了,作为政府监管部门,非得等到客人被宰了、商家被举报了再作出处理,岂不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吗?
“天价菜单”反映了该饭店的欺客行为,却影响了整个餐饮行业的形象。作为所有服务行业,行会应当改变观念,杜绝宰客这种伤害整体行业利益的个别行为,以行业自律,发现经营良知 ,让商家自觉建立市场诚信的氛围 ;政府监管部门要在平常履行监管职责,破除地方保护主义,主动出击和靠前服务,坚决打击、依法查处宰客行为。如此,宰客现象就会少之又少,反过来,顾客投诉商家的现象也会愈来愈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