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河南洛阳市全面开展“作风转变年”教育实践活动,宜阳法院在党组书记、院长袁宪伟带领下积极响应上级法院的号召,认真组织、扎实开展,力求通过学习和活动提升形象、转变作风、推进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笔者也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对人民的好法官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和精神进行了学习和思考,感受进一步加深。从女法官詹红荔身上,我实实在在明白了一个简单的道理——转变作风的根本就是从思想上把百姓当亲人,在审判中竭力体现司法的温情!
詹红荔法官是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从事法院工作 27 年,其中在少年审判庭工作9年。在审理少年犯罪案件中,她始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忠于职守,为民司法,公正办案,努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一个共产党员,无论份内份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无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的庄重承诺。几年来她所审结的近500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1140多人,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受到当事人和群众的高度信赖。她积极探索创新,推动建立了预防未成年犯罪体系和新生少年融入社会机制,传递司法温暖,化解社会矛盾,被人们称为“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好法官。
可以说,詹红荔是体现“司法温情”的詹妈妈、兔妈妈!
詹红荔常说:“少年审判工作要求法官不仅是一个裁判者,还应该是老师、母亲、医生、朋友等角色。只有爱和尊重,才能走进未成年被告人内心,帮助他们真心悔改,走上自新道路。”在许多未成年犯眼中,法官詹红荔是像妈妈、老师、朋友一样的亲人,尊重、理解、关爱、帮助他们,使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树立重新做人的勇气和信心。
詹红荔的一名当事人,年仅15岁的小何,还在学校读书,是学生会干部,他的梦想是考军校当一名军人。后来应同学求助,将另一名同学打成重伤致死。他在看守所里呆了8个月,整日处于恐惧和绝望之中。他第一次见到“詹妈妈”时,只听到一个温和的声音传来:“孩子,来,别蹲着,到阿姨身边坐。” 小何不敢相信这是法官对他说的第一句话,他的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以后的日子,詹法官经常会利用提审其他案犯的机会来看他,给他送一些书籍,询问他的情况,给他讲法律,讲人生的道理,时不时的会拍拍他的后脑勺,很温暖。
在詹红荔的帮助下,小何真诚悔罪,他的父母也积极赔偿,最终取得死者亲属谅解,法庭最终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小何离开了看守所,但詹红荔对小何的关爱、帮助并没有因为案件审结而结束。詹红荔常到小何家里,跟他促膝谈心,反复开导,鼓励他勇敢、坚强地面对生活中的挫折。
詹红荔还申请了QQ号码,取名是“快乐的兔妈妈”,她对那些失足少年说:“我属兔,是你们的兔妈妈,你们都是小兔子,要从小事做起,用一点一滴的变化重塑自己,改好了,就都是好孩子。” 小何在詹法官的帮助下慢慢走出了阴影,并在詹红荔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份理想的工作,成为一家大型建材销售公司员工。
不仅如此,为了避免回归社会的失足少年因缺乏关心、帮助而重新走上犯罪道路,詹红荔将分散到各地的孩子们组织起来,成立了“新生少年服务队”,带领他们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如汶川地震后,他们的“新生少年服务队”到灾区举行赈灾义演。自成立至今,“新生少年服务队”成员已有160多人,他们平日互相交流,相互关心、帮助,定期去福利院、孤儿院等地从事公益活动,迄今无一人重新走上犯罪道路。詹红荔正是通过这样的言传身教,引导这些未成年犯在对与错的十字路口、在正义和邪恶的彷徨中,作出正确的选择,勇敢地走向新生活。 在詹红荔的办公室,有厚厚一沓数百封全是失足少年写给“詹妈妈”的信。詹红荔就是这些失足少年的“詹妈妈”。她用自己的行动见证了一名法官“司法为民”的光荣形象。
詹红荔为法院干警树立了一面“司法为民”的光辉旗帜。
她以“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模范事迹书写着人生的厚重履历,也精彩诠释了一名党员法官忠诚于党、牢记使命的崇高品质,以人为本、全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勇于开拓、锐意进取的创新精神,清正廉洁、健康向上的高尚情操。她的生动事迹,集中体现了人民法官对理想信念始终不渝,对党的事业永不懈怠,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用全部生命和心血践行入党誓言,用全部的智慧和力量践行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的坚强决心。
詹红荔身上最能打动人的精神,就是她确实是一位真正的 “爱心法官”。她坚持把司法温暖送到人民群众心坎,总结出一套传承爱心、关心他人、回馈社会、情铸和谐的“爱心接力”帮教工作法,越来越多的组织和群众在她的示范下主动投入帮教工作。9年里,她成功帮助1100多名少年犯走向新生,70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得以挽救,唱响了一曲曲感人至深的“大爱”之歌。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司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我们要大力弘扬这种精神,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司法核心价值观引领法院各项工作,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和强大精神力量。
詹红荔刚柔相济的“三三九不工作法”,创新了社会管理,进一步推进司法为民。
詹红荔“三三九不工作法”是把“钢性”的法律规定和“柔性”的执法行为完美结合的典范,社会矛盾虽然复杂多变,但通过人民法官的能动司法,终会化干戈为玉帛,化解社会矛盾。其实很多案件如果用判决的方式结案,对法官来说可能会省心、省力,但对当事人来说可能“一场官司十年仇”,不利于恩怨的彻底化解。模范法官詹红荔深知其理,所以她能在办案过程中不辞辛苦,任劳任怨,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转化工作,力求化解“恩怨”解开“心结”。
詹红荔刚柔相济的“三三九不工作法”,创新了社会管理。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首先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像詹红荔同志那样,始终把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作为自己的职责使命,尽责担当好社会关系的协调者、社会矛盾的化解者、社会行为的引导者、社会秩序的守护者、社会公正的捍卫者,以公正审判之艺助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其次要勇于探索、创新,像詹红荔同志那样既对具体个案作出依法裁判,又始终着眼于“案结事了人和、化讼少讼无讼”,延伸拓展法院、法官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手段途径,真正走出符合审判规律、顺应民情民意、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工作新路,推动法院工作在服务科学发展中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
作为新时代的人民法官,我们真正要想从根本上转变司法作风、要想极大地提升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要想在人民心中树立强大的司法权威,就应该像詹红荔法官那样实实在在的为民司法,把人民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从根本上实现关爱人民的法律精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发自内心的把人民群众当亲人,竭力践行司法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