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发展 法院不可错失良机

时间:2020-05-14 00:0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张宏斌 汶金让
  2012年元旦出版的新年第1期《求是》杂志,发表了胡锦涛总书记的一篇重要文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其中重点提到了文化的力量: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许多国家特别是主要大国都把提高文化软实力作为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在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的背景下,谁占据了文化发展制高点,谁拥有了强大文化软实力,谁就能够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这是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文化大繁荣方针后国家领导人再一次着力强调文化发展的重要性。

  笔者认为,文化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性,无需再著笔墨描述。与其说是唐宋经济繁荣孕育了唐宋文化,不如说唐诗宋词也滋养了国家实力的强大。即使现在强大的美国,也离不开它的基督教文化,就连骁勇善战的拿破仑都说过:“世界上有两种力量,利剑和思想,从长而论,利剑总是败在思想之下。”

  对国家如此,对一个地区如此,对一个行业也是如此!在我国转型期各类矛盾纠纷多发的大背景下,在整个社会面临信任危机道德下滑和价值贫血的关键时期,人民群众渴求一种来自法律的基础支撑、鼓励和希望!物质潮流汹涌、方向感迷失之时,以法护航的法官应当如何坚守法律底线和心灵高地?如何定位整个社会的诚信守法坐标?如何为社会发展大局强筋健体?面对千载难逢的机遇,我们全国法院必须尽快行动起来,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服务社会管理各项工作,从案件和人两个方面着手,以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政法核心价值观为主线,通过各种切实可行的法律文化形式,大力弘扬和发展人民法院文化,力争较短的时期内在全社会尽快树立起人民法院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形象和人民法官最忠诚、最公正、最廉洁、最爱民的高大人格形象。

  从案件入手,就是要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抱着对党和人民忠诚负责的精神,对法律无限敬仰的宗旨,尽自己最大努力,把每一起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评查的高质量精品案。通过每一起案件的一点一滴,每一次送达,每一次接待,每一次开庭,每一次宣判,每一次执行行动昭示法律的公正、法官的敬业及高尚的人格魅力,从而让群众从心底深处相信法院相信法律相信法官,建立起人民法院真正是天底下最说理讲法、最公平正义、最廉洁为民、最值得信赖和依靠的地方!

  从人入手,就是要求人民法院的每一名领导、每一名法官、每一名书记员、每一名司法警察、每一名司法辅助人员必须以对法律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对待当事人的一言一行做起,从严谨认真处理每一起案件做起,从满怀深情无私公平公正追求法律理想做起,无怨无悔地投入到法院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当中,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司法事业忠诚奉献。从人入手,就是要让我们队伍中的每一个法律执行者都成为法院文化建设的一分子,成为彰显法官人格魅力的一分子,成为正义法律力量的真正体现者!

  笔者认为,法院文化繁荣很重要,可动作起来并不那么容易。每一个法院的院长必须把法院文化建设放在头等重视的位置,把更多的精力投放到文化强院上来,奋力做出成绩,不求千篇一律,但求百花齐放,五彩纷呈。因为文化是法院的脸面,更是法律的内力,法的真正力量是通过法律文化的人性美来体现的。法院文化建设的主体在法官,文化建设的成果最后也应该是体现在法官素质上,渗透在一个个纷繁复杂的案件中。所以我们中国的法院人必须时刻牢记三个至上和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司法行动中身体力行地体现出人民法院的文化特色和法律的刚柔相济特点,让每一起案件最终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当事人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党和政府放心。

  从根本上说,法院文化建设就是法律的软实力,就是一场价值观博弈,它是法律之魂。它绝对不是可有可无的事情或一个潮流式的花架子口号,它是一个需要真抓实干的困难活,它需要一个法院长时期坚持不懈地努力,需要每一位法官干警兢兢业业的默默奉献。但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法院文化大发展必将成为法院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辛勤的付出和汗水必将浇出绚丽的法院和法官形象之花,香气扑鼻,芬芳迷人!

  这一切之中,法官的廉洁是关键,廉政上如果出了问题,其它一切文化建设的努力便成为空谈。这一点是千万必须牢记和把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