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真情回访 宣扬北京精神促和谐

时间:2020-05-13 20:39       来源: 中国法院网北京频道        作者&编辑: 朱冉
  近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农村赡养费纠纷案件,执行法官对当事人进行回访时用真情感化被执行人,从法、理、情上劝导当事人自愿履行赡养义务的同时,更在百姓间广泛宣扬厚德精神。

  崔老太与其儿子李某因家庭事务多年积下了较深怨气,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赡养扶助义务。 2011年12月22日,原告崔某向大兴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李某给付2011年4月至12月的赡养费,医疗费。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某对相关医药费拒不支付,并且态度较为蛮横。

  2012年3月1日,北京的温度并没有回暖,天空中飘起了零星雪花。大兴法院执行二庭负责人李继伟专程来到李某家中对这起案件进行回访。在与李某及其妻子聊天的过程中,李继伟了解到虽然李某已全额履行完赡养费,但他的心结并没有打开,他认为钱应该给,但血浓于水的母子之情再也找不回来了。言语间李某和他的妻子都流露着对老母亲的不满,李某妻子提到自己委屈时更是一度嚎啕大哭。

  李继伟对李某夫妻二人解释完相关法律后,进一步从情与理的角度耐心劝导。他说:“百善孝为先,是咱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母对子女有生育、养育之恩,我们要懂得感恩。老母亲已八十多岁,她需要的是切切实实的亲情,一份子女在身边的陪伴,耄耋之年的依靠与寄托。您老俩口儿也已经子孙成群,您的赡养行为不仅是在尽自己的义务,也是给子辈孙辈做个表率。您的孩子亲眼看到您尽心尽力赡养老人,一定会为您尽孝道、懂感恩、载厚德的品质所骄傲,会向您学习……”经过法官的开导与劝慰,李某夫妻二人情绪渐渐恢复平静,理解了法官真情回访的用心良苦,明白了赡养老人是应尽的义务,对法官亲自到访深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