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引发纠纷 密云法官庭审进社区

时间:2020-05-13 16:26       来源: 网络整理        作者&编辑: 法律读库
   中国法院网讯(王静) “现在开庭”随着法官敲响法槌,一起楼上楼下漏水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在3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为了更好的向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民三庭选择了果园街道社区作为庭审现场,给50余位居民在家门口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国徽、条形屏幕、长条会议桌,昔日的社区会议室瞬间组成了一个“简单”法庭,可人员、程序并不简单。这起“普通”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居委会、人大代表和司法所人员组成的调解小组、审判员组成。开庭前夕,民三庭法官给人大代表、司法所人员发放了庭审案件案情要览及相关法律条文,让他们对法院的工作,尤其是庭审概况及案件情况有所了解,有利于把握整个庭审进程。

  小王与小张是楼上楼下的邻居,老于是小王家的租户。某天,由于楼顶上老于家的太阳能漏水,楼下小张家屋内“下“起小雨,空调、家具、墙壁都被突如其来的“雨水”冲刷,留下斑驳的印记。这临时的变故,让小张一家无从适好,急忙去找楼上老于家理论。不巧,家里没人,辗转找到户主小王,才知道楼上已多日无人居住。由于小张家具,用品都被水泡过,就向小王要财产损失费5万余元,小王不同意,无奈,小张家将租户老于和户主小张诉至密云法院,要求赔偿财产损失以及修理楼顶做防水。

  “我这招谁惹谁了,自打租了房子我就没在这住过。”租户老于的话语引起了居民的笑意,大家在同情老于的同时,也在揣测老于是否有责任。老于三月前租下小王的房子,但因家中有事,一直耽搁没住进来,只是买了简易的家具。

  “法官也看过小张家的房子了,他们家本来就该装修了”,“这点损失跟我要5万多块钱,你们大家伙说合理吗?”“给楼顶做防水,有哪个居民还有义务给整栋楼楼顶做防水?”小王竹筒倒豆子般的话语,引来大家一阵讨论。

  “法庭”上双方各说各的理,“旁听席”的居民也在小声议论,感觉大家心里都有一把“法律尺”。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庭审的环节在有序地进行。“我们物业已经向上级反映了,咱们小区是1996年的楼了,像这种老旧小区会统一给做防水,等定下来先给你们这栋楼做,请居民放心。”调解小组中居委会的主任及人大代表语重心长的说。听了这席话,小张家像吃了一颗定心丸,及时变更了诉讼请求,只要求损害赔偿。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双方最后只是赔偿金额有分歧。“我之前特意走访过装修、建材市场。大家都听听我的意见怎么样?”法官的一席话顿时现场安静下来,都在仔细倾听。“就按照装修材料的价格,我给你们算算,两桶立邦漆、工人费用等(法官顿了一下,用笔快速的计算着)1100元。差不多就是这个价钱。”双方都在小声商议,经过一系列的讨论和思想斗争,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老于和小王给付小张家1100元,并当庭执行。

  庭审后,居民久久不愿离去,还在讨论案件。张某说:“这是自己第三次在家门口旁听案件了,这种将庭审搬进社区的方式在小区内已经出名了。这种方式实在太好了,从庭审中能了解到相关法律知识,这种形式感觉法律就在身边,法官就在身边。”

  在社区内开庭只是密云法院试点推行“法官进社区”制度的一个缩影。从2010年5月开始,密云法院率先在县内果园街道司法所设立了“法官进社区”联络站,将法律咨询、庭审、普法宣传和已结案件的回访都搬进了社区。至今为止,密云法院进入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80余次,开展专题咨询、宣传活动16场,共接待咨询群众98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800余份,诉前化解各类纠纷210余件,涉及人数280余人,回访案件127余件。选择典型案例进入社区开庭27次,旁听人员达360多人。为果园街道进行专题业务指导及培训13场次,360多名居委会主任、人民调解员及协管员和相关人员参与了培训活动。

  通过法律咨询、庭审、普法、回访等一些列的制度,努力服务辖区百姓,初步实现了“两个提高”、“三个降低”,即辖区纠纷调解结案率提高、服判息诉率提高;民事纠纷发生数量降低、民事纠纷上访数量降低、民事纠纷引发的治安纠纷数量降低。以达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