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中,把着力解决基层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基层建设水平作为了2012年的一项重点工作,重视基层、建设基层之意溢于言表。
“基层难,基层苦。”这是很多基层人民法官时常念叨的一句话。对他们而言,基层难就难在事情多、任务重、处理难,苦就苦在条件差、待遇低、提升慢。随着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的逐年提升,广大法官的工作任务日渐沉重,基层法院更是重担在肩。
也正是在“白加黑、五加二”的周而复始中,基层法院的广大法官们审理了近九成的案件,用他们的辛勤汗水和倾力奉献,为促进经济社会有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不可替代的积极贡献。
基层稳则全局安。作为司法服务的重要基石,基层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司法服务实现科学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和服务社会民生需求的重要载体。把基层建设作为人民法院近一段时期的一项中心工作认真推动下去,可谓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基层建设重在稳人心。基层法院支配的资源相对较少,条件自然要差上不少。特别是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法院,法官的职级待遇与经济发达地区基层法院法官相比,不啻为霄壤之别。有时候,经济条件决定法官的幸福度。单纯的奉献不见得是每位法官的价值取向。权衡之下,自然会让很多基层法院的法官坐不住、留不久,人心思动。
人往高处走。基层法官的流动是不可避免的。但要让基层法官坐得安稳,留得长久,一方面必须加强基层法官职业保障,落实好相关政策,给予其与法官职业相适应的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为法官搭建起满足其职业荣誉感的制度平台,进一步坚定基层法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信念。另一方面就是要注重基层人才建设,强化基层法官培训,改进法官遴选制度,拓宽选拔渠道,完善基层人员招录体制,有效解决基层法官短缺和断层问题,确保基层法院始终都有一支数量相对稳定、年龄结构合理、司法能力过硬的法官队伍。
基层建设重在优环境。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的文明进步,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司法的期望和要求也越来越高。在这一可喜的进步面前,人民法院被越来越多的群众所关注。面对来自各方注视的目光,如何才能确保各方满意?如何才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带着这些问题,身处服务前沿的基层法官可谓压力重重,步履维艰。
司法救济是有限的。毋庸置疑,诉讼权益的实现,是每个涉诉当事人的共同期望。但为数不少的当事人一旦未能如愿,就把情绪宣泄在了法官身上。基层法院是司法服务的主阵地,自然要承受来自各方当事人的责难非议。可一旦这责难非议蔚然成风,法官们无法招架,法院更是难以应对。长此以往,司法公信建设将无从谈起。优化环境,就是要让民众理性看待法院的判决,不能依靠那些初级的感觉感性等低层次认识去理解法律,而是要从理性思维、理性判断上考量,在全社会构建信仰法律、尊重法官的良好环境,为基层法院创造更大更好的发展空间。
基层兴则事业兴。把更多的政策落实到基层法院,把更多的资源投放到基层法院,把更多的人才巩固在基层法院,以基层法院的跨越发展实现司法服务事业稳步提升,既是当务之急,又是点睛之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