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在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说:“近几年来,人民法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取得显著成效。”他强调指出,让社会各界群众直接接触法院工作,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建议,让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盼有序进入司法,成为法院改进工作的着力点。(3月13日人民法院报)
勿容置疑,自觉接受监督,首要是增强监督意识,譬如有很多法院就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聘请“司法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代表,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消化、吸收,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从而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也逐年得到提升。
多年来,建设和争创“人民满意好法院”是法院系统开展的一项重要的活动,特别是今年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其旨都是在于改善法院形象,完善接受监督的长效机制,增强透明度,提高公信力,更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满足群众对公平公正的期待和要求,赢得社会各方面认同,实现法院工作新发展。
诚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是取信于社会各界群众的重要方式。通过强化公开审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庭审、组织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案件审理等方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开放型法院建设,通过聘请司法监督员、问卷走访征求意见等办法和机会,不断拓宽接受社会监督的渠道。
当前,法院工作要让社会各界都满意,要达到维护法律权威与提高人民满意度有机统一,仍然需要下大力气、花大功夫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只有全面落实各项公开制度,积极搭建了解、沟通平台,增加法院开放日,欢迎人民群众到法院参观,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才能赢得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实现开放型法院建设和公正和谐司法的新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