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代表最高人民法院作法院工作报告。王胜俊院长在报告中指出2011年各级法院着力深化司法公开,完善裁判文书上网等制度,继续开展“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在2012年,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以司法服务的优质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人民法院作为司法审判机关,承担着止却各种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氛围的重要职责。长期以来,由于老百姓不理解法律的本意、不了解法律程序,再加上法庭的威严,让审判工作披上了神秘的外衣。
尽管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长期的经济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骄傲地跻身世界民族之林。伴随着经济的大跨越,法治建设同样也在大步前行。笔者认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人民法院必须从自身做起,以切实消除司法神秘感为依托,以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为契机,通过实实在在的努力提高司法服务质效,让越来越多的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继而筑牢司法裁判公信的基石。
推进司法公开要从深化法官的思想着眼。“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司法公开工作的好坏,成效几何,关键在于法官们对公开工作认识的深浅。可以说,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要想取得预期的效果,每位法官都必须过思想这一关。当前,对于司法公开工作,有些法官顾虑较多,认为此举增加了自己的工作量,觉得没有必要,对此不予重视,或是束之高阁,或是随便为之。殊不知司法公开是人民法院的一件大事,事关司法服务事业发展全局,只能抓紧抓好,绝不能有丝毫片刻的放松。在司法实践中,每位法官都应当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把司法公开视为司法服务的一项基础性内容,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投入到司法公开工作中去,确保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始终走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
推进司法公开要从创新公开的举措入手。“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司法公开的源动力在于及时的、全方位的公开。但基于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的特殊性,司法公开不能是无条件的,而是必须基于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必须遵循审判工作的规律,必须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如何找到审判执行工作和司法公开工作的结合点,实现两方面工作齐头并进?这无疑是人民法院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对此,各级人民法院要以创新为视角,借助信息化手段,不断推出便于自身开展,人民群众乐于接受,又能确保公开效果的服务举措,以争创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为目标,以裁判文书上网、法院公开日等方式为基础,将网上庭审直播、邀请社会人士旁听案件审理等举措推广下去,凸显司法公开的良好成效。
推进司法公开要从彰显服务的效果着手。“效果才是硬道理。”司法公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进一步提高法官的司法服务素能,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的质效之上。司法公开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将通过公开方式所实现的良好成效反哺审判执行工作,为审判执行工作注入新的活力,这正是司法公开的初衷所在。唯有公开,才能让审判执行工作更加“阳光”,才能让主动接受监督成为法官们的一种普遍认同,才能完全消除可能会让群众引发合理怀疑的“死角”,才能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司法活动的参与度,才能让越来越多的群众理解并支持法院的裁决结果。人民群众和人民法院的良性互动,这既能及时回应群众的呼声需求,又能促使法院找不足、纳良策、求革新,可谓一举多得,益处多多。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已迫在眉睫,并亟待拓展深化。笔者相信,只要循着司法公开的步伐坚定地走下去,人民法院必将实现服务提质和人民满意的“双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