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号,笔者看到一篇关于《人民法院2011“成绩单”》的媒体报道,列举了一系列在过去一年当中,人民法院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867件,同比下降1.8%;审结10515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5%。2011年,地方各级法院受理案件1220.4万件,同比上升4.4%,审、执结1147.9万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9%,结案标的额1.7万亿元……”(3月12日人民法院报)
这串串闪光的数字,是全国广大法官忠实履行神圣职责,在过去一年当中辛勤耕耘和默默奉献的成果和回报,凝聚着人民法官始终不渝追求公平的劳苦和寻求正义的艰辛,浸透了他们胸怀全局、热忱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审判工作中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付出的汗水和心血,用满腔热血谱写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辉煌篇章。
这些审判佳绩的取得,笔者认为,最关键是人民法院和法官树立了严格尊重科学的态度,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各项审判工作,特别是在开展各项审判活动过程中,法官坚持自始至终把尊重科学作为公正高效审理案件的重要原则,从而最大程度地保证了案件审理的客观公正,保证审判工作的高度科学性。这也是新形势和任务对法院工作的客观要求。
毫无疑问,只有富有成效地搞好审判工作,通过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审判活动,才能保障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和谐。只有创造更为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才能依法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良好形象,推动法院审判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只有扎实推进进民主法制建设持续协调发展,才能实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新跨越。
回顾过去,人民法院硕果累累;展望未来,任重而道远。但是,只要全面落实和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只要进一步加快法治建设步伐,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人民法院以审判为主各项工作就会迎来更加明媚灿烂的“春天”,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和人民法院的明天就会更加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