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确实有点找不到法律的北在哪儿了。发生在江苏常熟的聚众斗殴案,在我们普通老百姓看来,已经是很明显的事儿摆在那儿,不就是因为赌债原因而引发的一场聚众斗殴吗?
这种事可以说是比较普遍存在的,好多地方都有过这种因讨赌债而引发的聚众斗殴案件。常熟的案件有啥特殊的地方吗?从录像上看,不就是一方仗着位置优势将打上门来的仗着人数优势的一方打退了吗?常熟的案件咋就变了性质呢?
在普通正常的情况下,谁会在办公室放把菜刀?谁又会把菜刀放在身上?谁又会见到十几号人手持砍刀过来而不躲避?一方不是在电话里说了“钱已经准备好了,你有本事过来拿”。办公室又不是厨房,打架的人也不是厨师,这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是要准备械斗的吗?
正当防卫首先得是对正当的事啊,他们有啥是正当的吗?他们是正常的借贷关系吗?他们事先不知道彼此的过节和恩怨吗?借钱赌博,没钱还赌债,找一些人来,一方要武力讨债,一方等你来讨债,不就是这么回事吗?咋就绕来绕去连个是非曲直都给绕没有了?
有人说,这种聚众斗殴没有造成啥严重的后果,就“各回各的家各找各的妈”,甚至找到西方的理论来证实这个说法。你不是脑子有病吧?还是你不知道今夕何夕身在何处?请你站在普通正常人的角度想想,如果你的身边经常发生有人聚众打打杀杀的,你会是啥感觉?不要说已经发生了械斗,就是经常有伙人手里拿着家伙在晃悠,你还敢出门吗?你对社会治安有何观感?你还会感到这个社会是安全的吗?没造成严重后果,那是对相互斗殴者的人身而言,而对普通老百姓来讲,至少对社会的治安状况和对自身的人身安全明显感到恐惧和不安。至于西方的理论,美国还允许老百姓带枪呢,你腰里别把枪到中国的大街上晃悠晃悠我看看?
更有某律师居然公开宣称一方斗殴者是英雄,我不说你是别有用心,你至少是在胡搅蛮缠,你站在法律的角度维护你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你的义务,如果你要公然挑战公众的智商和容忍的底线你试试看?
律师也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要考虑普通民众的心理感受和看法,不能因为你懂法律就弄得老百姓对法律找不到感觉了。就常熟这个案子来讲,如果中国的法庭有陪审团的话,相信对事实的认定不会有多大的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