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错了源于对公众和法律缺乏敬畏

时间:2020-05-13 08:43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王琦
  近日,甘肃兰州市一块菜地被拆迁部门误推掉。街道办承认系失误,因菜地和两个建设项目用地连在一起,施工人员“推错”了十几亩地,并称“大学生也会写错字,我们怎么就不能出点错呢?”。律师称,此事的核心在于当地政府的征地程序违法。(4月16日《北京晨报》)

  兰州城区最后的菜地快要消失了。城市的快速发展吞噬着田地,权力的滥用也吞噬着官员们冷漠的心。“大学生也会写错字,我们怎么就不能出点错呢?”笔者认为,这句话不仅表达了对自己错误的纵容,更透出对农民权利的漠视。推土机并不是孩子的玩具,官员的手轻轻一挥,推倒的不仅仅是一片待收的菜地,还有农民赖以生存的希望,和政府赖以维系的形象。当地政府的态度很明显,我推都推了,生米已煮成熟饭,这个协议你是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这显然是对公众权益、对民意呼声的漠视。根据物权法,村民对菜地拥有财产权,不容侵犯。政府在没有达成协议的前提下,以推错了为借口实施强推,是对公众权益缺乏敬畏。学生写错字,可以改,政府推错地,代价无法弥补。推错了不能成为挡箭牌,对于这种行为,必须尽快对村民进行赔偿事宜,对相关官员进行问责,才能避免其成为漠视群众利益的借口,挽回政府的公信力。

  回顾事情的细节,我们可以看到,在此次“推错了”事件中,相关部门不仅仅是对公众权益缺乏敬畏,法治观念也相当淡薄。相关负责人竟然声称,“按法律一条一条来,很多事情就做不下去了。”试问,在现如今的法治社会,难道按法规行事,政府就做不好工作了吗?难道只有在强推、强拆的情况下才能保证工作进行?这只能说明当地官员的无能,是工作能力低下的表现。法治社会,政府应敬畏法律,行为都要在法律框架内实施。政府带头违法,是对法律的最大戕害。

  早在2010年,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更是坦言,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有的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权大于法”的思想依然存在;有的行政机关随意决策、拍脑袋决策的问题仍然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粗暴执法、执法谋利等问题时有发生。就此次征地事件而言,若村民不同意就应该走法律途径,而不是简单地“强推”。其次,征地应按一定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如果有关部门能邀请村民参与划定征地界线,断然不可能出现“推错了”这种荒唐事。

  在公民社会,政府无论多么强势,个人无论多么渺小,其法律地位和权利都是平等的。政府是受民之托治理、服务社会,权力来自于民,“仆人”的身份也要求其对百姓怀有敬畏之心。如果对公众和法律都失去了敬畏之心,那么这样的政府,也只会让老百姓越来越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