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涉嫌铬超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6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13个药用空心胶囊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媒体报道的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并派员赴现场进行督查。(4月16日新华网)
15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栏目曝光工业用明胶制作药用胶囊后,有关部门的反应不可谓不迅速,这一点有目共睹。但是,作为专门的监管部门,平时的监管为何流于空白,非得在媒体对不法行为曝光之后才断然采取措施?
按说,相对于媒体,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管职能应该更专业,覆盖面应该更宽广,力度也应该更大。但是,从皮革下脚料到工业用明胶,再到药用胶囊,中间环节众多,不法企业的行为并非密不透风,为何有关部门却没能及时有效发挥监管规制效能?此中缘由值得深思。
相对于食品非法添加剂,把工业用的有毒明胶用来制造药用胶囊,其危害更加严重:本来用来治病的胶囊却有毒,不但于治病无益,反而更加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当群众仍旧陷在食品安全的危机漩涡中无所适从时,冷不丁又曝出许多药用胶囊的原料来自工业明胶,铬含量超标严重。如此情态,民众情何以堪?而且,这还是曝出来的质量危机,是不是还有许多仍旧在海面下的冰山危情呢?
不法企业利欲熏心而无视人民身体健康,道德因子渺不可见,触犯的不仅仅是道德底线,社会责任感和道义担当精神已经消失殆尽,更是触犯了法律的高压线。而且,道德的约束本处于自觉自发,没有强制力,而道德自律的底线一旦突破,法律规制将作为最后一道防线。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典守者难辞其咎。有关部门对不法企业监管的疏漏,不仅暴露了其宗旨意识的淡薄,在一定程度上还会逐步侵蚀民众对政府部门的公共信任。
当然,我国地域宽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所涉及的工作又是千头万绪,许多时候疏于监管也有其客观原因。但是,无论如何,这不是推脱塞责的借口,何况涉及到的是关乎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药品质量安全问题。如何可以马虎大意?
笔者认为,不法企业用工业明胶制作药用胶囊,涉及的不仅仅是所谓伦理道德失范问题,更多的是法律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于资源配置起主导性作用不假,但市场经济的存在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等缺陷,容易导致市场失灵等问题,仅仅依靠市场经济“看不见的手”的自发调适,无法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这要求积极发挥政府部门“看得见的手”的作用,采取一定的手段对市场失灵进行宏观调控,从而确保市场经济在“两只手”的共同作用下健康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