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高法获悉,最高法近日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落实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法院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宴请等活动(新京报4月6日消息)。
近年来,全国法院系统狠抓着眼预防重在监督的防治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六个不准”和法官法规定的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全国法官干警的廉政文化教育,取得显著成绩和经验,受到相关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经济的高速发展,我们的社会流传着这样一种腐败谬论:即只要不收大额金钱,吃一两顿饭算不上什么问题!所以有的人整天喝得昏昏沉沉,并以常在酒桌上“办公”为能事!
俗话云,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软。米尔顿·弗里德曼说,世上没有“免费”午餐。从过去的“天下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到今天的“官司未进门,人情找上门”、“打官司就是打关系”、“打官司就是拼经济”,这些流传社会的腐败用语,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对司法人员的不满,也反映出“司法缺乏公信”的症结所在!
所谓“免费午餐”常常是一种“陷阱”,有一句俗语叫“好吃难消化”,吃了别人的饭,就会使自己左右为难,干出有违良心和法律的事情!通过剖析发生在法院领域的腐败案件,我们发现,那些掉进陷阱的法院工作人员没有一个不进退维谷,天平倾斜,徇私枉法,最后身陷囹圄,悔之不及!积小恶会酿大罪,这是一个早已被许多案例证明的腐败规律。可见,司法人员接受吃请从来就不是什么小事,它事关公平正义,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事关法律尊严,事关人心向背,它真正是“天大的事情”!当法律被人情、关系和金钱腐蚀的时候,司法公正只能是一句空话。革命不是请客吃饭,法律不允许一丁点的私情私利干扰,否则,再正确的判决都像是“掺了水”的牛奶,其质量难以令人放心!
笔者去年曾发过《法官交友一定要远离“灰太狼”!》的文章,法院工作人员交友不慎是法院腐败的根源所在。最高院近期出台这一反腐新规,是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举措,可谓击中要害。作为社会矛盾化解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必须是“天底下最公正、最合理、最讲法”的地方,司法清廉是一道不允许触犯的法律红线,每一名法官必须把它当作永恒的座右铭,刻于心中,牢记不忘,毫不动摇!当法院工作人员的个人利益与法律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严格遵守各项禁止性廉政规定是各级法院法官干警义不容辞的神圣义务。司法为民绝不是挂在嘴边的口号,它是实实在在的能动司法行动,而廉洁则是最基本的法律人格底线。
法官“吃请”不是小事,法院反腐须从拒绝吃请开始。但愿这一内容覆盖面更大、适用范围更广、执行保障力更强的法院廉政新规能成为全面推动法院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的有力武器,将人民法院打造成最具法律公信的地方,真正实现“三个至上”的司法宗旨!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是全国各级法院响应中央政法委号召积极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关键之年,是维护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之年,每一位法院工作人员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结合自身做好对照检查和自警自励自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争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为法律增光的新时代人民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