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借房不还图谋拆迁款 法院强执促其主动腾退

时间:2020-05-13 08:02       来源: 网络整理        作者&编辑: 法律读库
     中国法院网讯 (朱丹枫)  面对巨大的拆迁补偿利益,原本互助互爱的姐弟翻脸对簿公堂。弟弟在自己房屋拆迁后,借住姐姐的房屋不还企图“鸠占鹊巢”谋取该房的拆迁款。日前,北京门头沟区法院执结了这样一起亲属间争夺拆迁补偿利益的执行案件。

  本案中,李女士和李先生系姐弟关系,门头沟区市场街XX号房屋系李女士的房产。2009年,李先生找到姐姐,提出自己的房子已经拆迁,没有地方居住,要求借住门头沟区XX号房屋。李女士同意了弟弟的要求。后XX号房屋位于拆迁范围,李女士已经和拆迁人订立了拆迁协议,但是弟弟拒不腾退该房屋,致使她无法向拆迁人交付房屋,故其诉至法院要求弟弟腾退XX号房屋。

  审理过程中,李先生提出XX号院内房中有两间为其所建,故对于该两间不同意腾退。法院查明,李女士就该XX号房屋取得了建房批示以及房屋所有权证。XX号院内房属李女士所有,李先生不能证明其建造的房屋取得了建房批示、获得了产权登记。综上,法院判决李先生将房屋腾退并返还给姐姐李女士。

  2012年1月,李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李先生拒绝主动腾退,法院多次与其电话联系,其仍拒绝来院谈话。后执行法官在李女士的带领下到现场进行了勘查,并将李先生请回了法院。李先生提出要腾房可以,我们现在没地方住,也没有钱,如果姐姐给我20万元我就腾房。李女士断然拒绝了这一无理要求。李女士告诉承办人,弟弟自己也有房屋,在本案之前就已经拆迁,并且分到了两套房子,和几十万补偿款。因为回迁房还没有盖好,所以才借住了我的房子。现在他尝到了拆迁补偿的甜头,所以占着我的房子也想套取一些拆迁利益。承办人告知李先生,本案的判决已经生效,如果其没有正当理由而拒不执行,本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到时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李先生负担。李先生仍然拒绝腾房,并说自己没钱找搬家公司,自己没地方住也没钱租房,法院爱怎么执行就怎么执行吧。

  执行法官到银行查询了被执行人李先生的账户,发现其账上有50多万元的存款,其无钱搬家及租房的借口不攻自破。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李先生的存款2万元,并做好了为李先生找房租住,进而采取强制执行的准备。在李贴公告的时候,李先生百般阻挠。执行法官严厉的告诫李先生,现在是法院在执行公务,如你继续阻挠法院李贴、送达公告以及拍照等工作,需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李先生这才老实了下来。面对着将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和法律的威慑,最终李先生还是主动履行了义务。

  4月5日,公告期满的前一天,执行法官到现场勘查,发现标的房屋已经全部腾空。4月6日,执行法官与申请人李女士联系也得到了确认,法院遂解除了李先生存款的冻结,本案划上了一个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