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快审快结督促执行 小额速裁成效显

时间:2020-05-13 05:00       来源: 中国法院网北京频道        作者&编辑: 周元卿
  “城建公司今天把所有货款都付清了,真是太感谢法官了,审理过程中做了大量的调查和调解工作,审结后还时常督促履行,我都没想到能这么快解决问题。”前几日,个体户老张来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给民四庭法官杨凤新、侯艳蓉送来了一面锦旗。

  几个月前,老张还一直愁眉不展,城建公司拖欠货款快一年了,这期间他无数次的交涉都无疾而终。无奈之下,他一纸诉状将城建公司起诉到了海淀法院。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更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法官在结案后还时常督促被告履行,原定五个月的还款期限,被告在两个月后就付清了全部货款。

  让老张感慨的“快速、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正是海淀法院民四庭大力推行的“小额速裁”工作模式。为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简化诉讼程序,实现诉讼效率与效益最大化,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2011年7月,民四庭成立了小额速裁审判法庭,由一名审判员,三名助理审判员、一名书记员组成,专门审理争议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小额速裁工作模式开展以来运行良好,截至2012年4月20日,小额速裁法庭共审结小额商事案件612件,以不到全庭六分之一的人员完成了全庭四分之一的审判任务,且无一例发回改判案件。

  海淀法院民四庭在追求小额速裁工作高效、便捷的同时,还十分注重小额速裁工作机制在案结、事了、人和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首先,充分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发挥调解优势。小额速裁法庭成立之初便确立了全程调解机制,包括电话调解、上门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对原、被告积极劝解,以促成双方和解。2012年1月至4月,小额速裁法庭共审结小额案件258件,其中调解结案67件,经调解撤诉结案129件,调撤率高达76%。其次,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全面推进当庭宣判。小额速裁法庭对于双方当事人无争议案件或者事实清楚一方当事人缺席的案件,采取当庭宣判的工作模式,在合理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有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最后,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引导当庭履行。在审理过程中,法官积极引导当事人当庭履行;在案件结案后,也跟进案件履行情况,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已结小额速裁案件中,大部分已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