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善后,更要管好源头

时间:2020-05-13 04:43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张智全
  据媒体报道,近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披露了河北、江西、浙江一些不法厂商使用重金属铬超标的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来生产药用胶囊的消息后,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6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13个药用空心胶囊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并责成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媒体报道的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表示要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药用空心胶囊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公安机关也严厉打击“毒胶囊”犯罪,截止笔者发稿,各地公安机关已立案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名,查封工业明胶和胶囊生产厂家10个,现场查扣涉案工业明胶230余吨。

  客观地讲,对待事关群众生命安全的毒胶囊,监管部门的态度是鲜明的,善后处理也是非常及时的。行动之迅速,力度之大,都可圈可点。然而,在欣慰之余,公众又难免疑窦丛生:为何每次发生类似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总是循着不法生产商违法生产在先、继而媒体曝光引发舆论聚焦、最后是监管部门出面善后的老模式?监管部门事先为何一无所知,以致于有毒的胶囊堂而皇之地在市场上大行其道?如果事前监管得力,恐怕也不会有事后的雷厉风行的严肃查处。因为公众不仅需要严肃的“善后”处理,更需要防患于未然的监管好“源头”。

  笔者认为,监管部门不能管好“源头”,只能“善后”,虽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是监管部门懒政渎职所致!审视近年来发生的“三聚氰胺”、“苏丹红”、“瘦肉精”、“回炉面包”和“牛肉膏”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几乎无一例外地与监管部门的事前监督不力息息相关。此次曝光的修正药业、金马药业、海外制药等9家药厂,所产的13个批次药品所用药用胶囊重金属铬含量超标,最高超标达90多倍。不法厂商利欲熏心,敢于以身试法铤而走险,难道是他们果真做得天衣无缝而让人难以察觉?非也。事实上,在浙江新昌县儒岙镇,部分药用胶囊生产商对白袋子工业明胶铬超标的事实心知肚明。在新昌县做药用胶囊的企业圈内,大量的白袋子明胶通过地下链条暗中销售和使用已是公开的秘密。既然已经是“公开的秘密”,那么为什么不见监管部门出手?据媒体披露,涉嫌违法的药企及相关企业是浙江新昌的支柱产业之一。因为这些企业是当地的支柱产业、利税大户,所以监管部门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将职责忘之脑后。这种事前懒政、甚至是渎职,事发后严肃处理的“善后”式监管,不仅导致了恶性循环的怪胎犹如拔之不掉的“毒瘤”,长期蛰伏于社会的肌体,威胁着公众的生命健康,而且也拷问了政府的公信力,其社会危害的程度难以估量。

  “庆父不死,鲁难未已。”一再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残酷地打击了公众对严肃执法的信心。因为道理非常简单,只要这种“源头”监管不到位、事后严肃“善后”的监管模式存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将永无宁日。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整治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既要事后的“善后”,更要需要事前对“源头”的有力监管。只要事前监管有力,无论不法厂商做假造假手段多么高明,都只不过是闹剧。而当务之急的是,监管部门必须摒弃不作为的懒政和渎职执法方式。唯有如此,公众才能真正生活在一个免于“食品和药品安全恐惧”的环境里;唯有如此,公众才能真正吃上放心的食品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