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司法助推知识创新蓬勃动力

时间:2020-05-13 04:4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王勇生
  4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1)》,对其在过去一年审结的知识产权和竞争案件中明确的审判标准、裁判方法和司法政策进行了系统总结并予以公开展示。报告汇集了最高法从去年审结的知识产权和竞争案件中精选出来的34件典型案例,涉及44个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问题。报告充分体现了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切实回应社会司法需求的努力。“4•26”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法院的倾力服务,为知识产权保护添诸力量。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公众对知识产权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当前在各领域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增幅都很大。自己付诸了智力、劳动得来的成果却遭他人侵权,这无疑会让知识人、创新者感到寒心与愤怒,也会为创新型国家建设增添一些消极的因素。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这个共识几乎人人都懂得。可是,在利益面前,总会有一些企业、商家、个人有意或无意地窃取他人智力成果,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让智力劳动者精神、经济受损。如何化解这些矛盾,消除这些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这不仅仅是人民法院,也是政府部门、社会都要思考的问题。

  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人民法院和政府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并充分借助社会力量,让知识受尊重,产权受保护成为一种广泛共识,携起手来将维权服务真正落到实处,才能让智力劳动者不再为维权而烦恼、落泪。对人民法院而言,要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的职能作用,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在自身服务上下功夫。

  首先坚持能动司法,更加有效地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制度机制创新,争取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能动司法保护的底线要求严格依法裁判,同时,重视知识产权司法政策在新型、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适用中的导向作用,统一执法尺度,确保法律适用正确方向。能动司法还要求人民法院创新和发展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到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中来,实践表明,多元的纠纷解决模式能迅速、有效解决纠纷,形成强有力的宣传态势,成为智力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

  其次要加强知识产权的审判组织和审判队伍建设。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和执行能力,关键在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增长,但知识产权法官的增幅不高。知识产权案件除了要求法官懂法律,还要求法官对相关知识产权所涉行业的背景和知识有相当的认识和理解。当前,虽然有些地方建立了专司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审判庭,但法官知识结构相对单一,缺乏复合型人才。加上知识产权审判发展太快,很多法官是边学边办案,摸着石头过河,经验还不够丰富。这需要法院健全知识产权审判组织体系,重视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建设,加大知识产权审判技能和专业知识培训力度,着重培养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能力和水平。

  保护知识产权,还需要人民法院发挥能动作用加强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横向联系政府职能部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舆论攻势、利好氛围。一方面多开展送法进企业、研究所、社区活动,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公布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处理的结果,让智力劳动者知晓如何快速、正确维权,让侵权者畏惧法律威慑;另一方面要与相关部门一起,为知识产权维权打造维权“绿色通道”,不断拓宽服务渠道,简化相关手续,降低诉讼门槛,及时主动介入,尽快实现其诉讼价值。

  “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是永恒的知识产权文化发展理念,也是一个社会进步的理念支撑。在知识成为生产力的时代,不可避免地会有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避免和解决好这些新问题需要人民法院坚持法治理念,坚持能动司法,坚持尊重知识、尊重创造,让能动司法成为助推知识创新的蓬勃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