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的女童王飞姿在家门口遭货车撞倒身亡。肇事司机逃逸,女童父母悬赏5万元征集线索却遭到多名骗子轮番诈骗。一个骗子在聊了一个多小时后,给出一个假肇事车车号。据悉,肇事车为浅白色小型双排货车,但不知车牌号。女童父母已拟将赏金增到10万元。(4月15日中国新闻网)
女童在家门口遭车祸身亡,无良肇事司机迅即逃逸。这是一起典型的刑事犯罪案件,人命关天,警方应当第一时间介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案件立案侦查,排查肇事车辆,拘捕肇事司机,尽快侦破案件。使肇事者受到法律的惩罚,社会正义得到伸张,给死者以公道,还家属以安慰。即使经过分析监控录像、分析轮胎印迹、设卡排查往来车辆、走访案发现场群众等侦查措施,案件因线索少一时难以侦破,需要鼓励知情者举报线索时,也应当及时发布悬赏公告,征集破案线索。因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乃警方的职责所在。但是,整个事件发生后,公权冷漠缺席,警方身影阙如。
公权“打酱油”,私权当自强。警方迟迟无法破案,无良肇事司机迟迟未能归案,女儿在天之灵迟迟得不到安慰。无奈之下,痛失爱女的父母,坚信“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遂悬赏5万元征集破案线索,寻求目击证人。这种悲情下的无奈,只是希望替女儿讨回公道。然而,在这种巨额悬赏之下,等来的不是知情人迟到的“线索”,而是骗子的诈骗电话和诈骗短信,甚至其中一个骗子在聊了一个多小时后,给出一个假肇事车号!这些人为了诈骗高额线索费,向受害人父母提供假线索、假信息,这种道德沦丧,丧尽天良,泯灭良知的行为,无疑是对受害人父母伤口是再撒上一把盐!不仅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而且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这种为了非法占有之目的,虚构肇事线索,骗取巨额悬赏金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私力悬赏”没有“赏”出知情者却招来一批骗子,盖因这种私力悬赏的“私力性”,随意性强,不具有法律严肃性,法律风险大,容易引起使一些人“利欲熏心”,浑水摸鱼,趁火打劫。利用受害者及家属急迫的心理,故意提供假线索,诈骗钱财。从一个侧面反映公力救济的不给力,导致女童父母的“两次车祸”,一次是女儿陨落,一次是骗子光临!为了使受害人不再发出痛苦的呐喊“我遇到了一个无良的司机,没想到又遇到这么多无良的骗子,我这么痛苦,怎么还会有人来骗我!”。
当地警方不能再“打酱油”冷漠围观,而应当全面落实执法为民的法定职责,在缉拿逃逸的肇事司机上有所作为,不能再依赖于这个不幸的家庭,这对忍着丧女之痛的父母,去进行充满血泪和无奈的“私力悬赏”,受到骗子的再度伤害。对于诈骗“私力悬赏”者,不能止于道德拷问,警方应出动警力,将这些丧失人性的骗子缉拿归案,还社会以朗朗乾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