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交警查酒驾影响自己饭店生意,一男子竟对交警大打出手。日前,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宋某刑罚。
2017年1月,天津一交警在市区某交叉路口突击检查酒驾,被告人宋某认为交警在该路口检查造成交通拥堵影响其饭店生意,与交警发生争执。后宋某不听劝阻,用拳头将交警打伤。经鉴定,交警头部面部损伤属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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