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揭牌仪式5月18日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隆重举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等49家法院榜上有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现场教学,确保培训的实践性和针对性,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5月19日《人民法院报》)
加强法院干警教育培训工作,是历史经验的启示,现实形势的需要,队伍现状的要求。教育培训工作之于法院队伍司法能力建设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的重要地位。关系到队伍建设根本、审判工作质量和人民法院的长远发展,是人民司法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和基础。
一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全局高度出发,明确提出了“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的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方针,要求全国法院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提高司法能力为目标,实现由理论研究型培训向理论与实践结合转变、由知识型培训向知识与能力结合转变,倡导法官教学、案例教学和现场教学。全国各级法院认真贯彻王胜俊院长的指示精神,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以树立正确司法理念、提高司法能力为目标,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重点,以改进培训方式为抓手,全面提高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质量水平,有力推进了队伍建设、提升了审执工作质量和促进了人民法院科学发展。
建设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是贯彻落实王胜俊院长提出的“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方针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有效地丰富了法官教育培训载体。为了加强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此前刚刚命名一批“全国法院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如今又命名49家法院为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从而极大的丰富了人民法院教育培训载体,推动了教育培训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和科学化。全国法院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侧重于对人民司法优良革命传统教育,通过缅怀人民司法先辈们的丰功伟绩,淬炼理想信念,树立远大理想。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侧重于当代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法院管理、法院文化等各个方面先进经验的沟通学习和提高,大大地丰富了教育培训载体。
建设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突出了教学培训的先进性和示范性。现场教学基地所在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内部管理、文化建设等方面一贯表现突出,成绩优异,大多数都拥有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确立为现场教学基地后,它们将承担国家法官学院和当地法官培训机构的现场教学任务,并发挥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的典型示范作用。一方面有利于教学基地所在法院以基地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把教学基地建设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法院管理、文化建设等结合起来,发挥好示范和引领的作用。另一方面,教学基地所在法院通过与前来学习法院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从而进一步提高全国法院整体管理水平和队伍建设水平。
“司法大计,人才为本”教育培训事关人民法院工作全局,事关人民法院发展,而现场教学基地建设无疑又是教育培训的基础性工程。我们相信,随着现场教学基地的确立,人民法院的教育培训工作水平必将进一步提升,为人民法院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