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5月16日《人民法院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向各级法院印发了《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是最高人民法院为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人民法院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促使广大干警公正廉洁司法而推出的又一重要举措。《指导意见》落实了王胜俊院长在全国法院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和规范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各级法院开展此项工作提供明确指南。
笔者认为,法治社会中,司法被认为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防线,坚守这条防线的重担落在法官身上。正因为此,广大群众对法官有着较高的期待。腐败是腐蚀司法的最大蛀虫,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的实现,最高人民法院适时出台《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和规范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求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察员主动承担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任务,确保全体干警广泛参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活动,完善制度机制,对重点岗位重要人员重点监控,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
法院干警是司法大厦的组成部分,他们的作风是否正派,断案是否公平,司法行为是否廉洁都影响到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甚至可能带来负面评价,而一位干警的违纪行为对司法来说更是一项损失。因此,要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各项各项廉政制度不打折扣地执行到位。
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要推进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级人民法院党组及内设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和本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总责,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条件做好纪检监察干部配备工作,选好配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负责同志,从而积极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
要完善制度机制,实行动态防控。首先要以制约和监督司法权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建立完备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厘清权责、清楚流程。其次针对关键问题、薄弱问题和风险高发问题,要实行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惩治的动态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再次法院纪检纪检监察同志要忠实履行好自身职责,通过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确保队伍的廉洁,从而确保司法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要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全员参与。首先要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增强干警抵御干扰、拒腐防变和公正司法的能力。其次要动员全体干警广泛参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活动,使干警心中有底线,做事有原则,不断自我警示约束,维护队伍廉洁。再次要以惩治的手段维护司法清廉,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筑牢干警“防腐墙”。通过队伍建设,使干警树立正确价值观,确保司法公正、廉洁,为司法权威提供有力保障。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已迫在眉睫。笔者相信,只要循着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意见》坚定地走下去,人民法院必将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水平,实现司法公正廉洁,从而提高司法服务水平,维护司法权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