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话》是法院文化建设的精神灯塔

时间:2020-05-12 23:15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詹菊生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纪念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70周年座谈会上指出,“ 70年的历史充分表明,《讲话》始终闪耀着伟大的真理光芒,《讲话》所指明的方向和道路始终是我国文艺事业发展必须遵循的正确方向和道路。”(5月24日,《人民日报》)

  胡总书记强调的两个“始终”,既是对毛泽东同志的《讲话》“闪耀着伟大的真理光芒”的高度评价和敬仰,也是进一步重申了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必须“遵循的正确方向和道路”。实现社会主义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就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文艺要为人民大众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与欣赏导向,使人民群众不仅成为社会主义文化的消费者和鉴赏者,更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创造者,充分体现“一切进步的文化创作生产都源于人民、为了人民、属于人民”的中华民族特色。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也无疑当“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法律智慧的增长、丰富法院文化的本领都深深扎根于司法文化实践和人民的文化创造实践之中,想人民之思,说人民之话,建设人民所欣赏的司法文化。

  《讲话》所指明的道路始终是我国文艺事业发展必须遵循的正确道路,是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是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精灯塔。延安土窑洞的发出来的《讲话》震撼之音,虽历经70年岁月依然闪耀着永恒的真理光芒和恒亘时空的不朽力量。我们要丰富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必须高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旗帜,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社会、教育人民,更好地满足人民精神需求、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建设好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文化支撑。法院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家园的重要元素之一,70年来在《讲话》精神的沐浴指导下,人民法院在长期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除形成了独具中国司法特色法院文化(包括人民法院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群众观点文化)的人民司法文化外,还创作出一大批反映司法活动、讴歌法院法官、宣传国家法律、引领崇尚法治、群众喜闻乐见的司法文艺作品。

  司法为民,司法文化要服务于民。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工作,人民群众还不能尽知尽晓;法律规定和开庭审判、适用法律,一般的社会民众,更是充满着神秘和好奇,这恰恰是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繁荣发展司法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法文化求知欲的一个巨大空间,同时又是法治文艺作品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创作资源。从延安时期的《小二黑结婚》到阆中的《柳树井》,集中突出了“再好没有《婚姻法》好,男女平权,夫妻相爱,家庭和睦,谁也不结仇!要紧,要紧,大家好好的搞生产,拥护,实行,婚姻自主,婚姻自由”的鲜明主题;从《法官老张轶事》到《法官妈妈》和《真水无香》,充分表现人民法官为人民办事的朴素情怀;从《苍天》到《大法官》和《防线》,从不同的侧面表现和抒发了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司法理念、司法文化、司法行为的形成、继承、发展和丰富过程。这些带着浓浓的“法”气息的文艺作品,向人民群众传递着法律知识、法治信仰、法院职能、法官品质,引领着人民群众追求和树立社会主义审美观和价值观。人们之所以喜爱这些文艺作品,是因为这些作品的创作生产都源于人民、为了人民、属于人民,都是《讲话》滋润孕育的春之劲歌。

  高举《讲话》旗帜,繁荣发展法院文化,是司法能力,更是新时期人民法院的重大历史使命。《讲话》发表70年来,始终像一面猎猎的旗帜,指引着中国文艺发展的航程;始终像一块真理的燧石,越敲打撞击越闪烁出耀眼的火花,坚定文化繁荣发展和服务的方向;始终像一座理论的灯塔照亮着一条新的、以人为本的审美途径,照亮着文艺大繁荣大发展前进道路。同时《讲话》的精神是文化育人、文化创新、文化融合和文化引领的明灯,是抵制和根除文艺创作和文艺作品中低俗、媚俗、庸俗倾向的理论之源。始终以《讲话》指导人民法院加强文化建设,是丰富“人民法官为人民”中国特色司法文化内涵的理论法宝,更是源于人民、为了人民而创作更多更好的引领法治的司法文艺作品的智力宝库和动力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