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一名4岁男童在江南西遭持刀歹徒劫持后,一名路人突袭歹徒救人后悄然离去。广州日报的头版报道引发全城热议,读者都很关心这位“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夺刀侠”究竟是谁。经过记者和群众的寻找,这个人终于被找到。他是一名姓黄的43岁社区保安。(人民网6月24日)
媒体费心找到这位勇敢的好人,准备好好爆料一番,没想到人家是那么平静:“我不习惯人多热闹,不想留名,有警察在处理,所以就搭车走了!”回去之后,人家也没有声张,家人和孩子都不知道。
这位平凡的英雄叫黄兆景,从化太平人,曾经是一名电工,2005年开始当保安。他已在广州著名社区南华西当了7年保安,有5年获得市和区“优秀保安员”称号,2008年当上保安中队副队长。
有人做了好事,喜欢受到表扬,喜欢那种赞美的掌声,有人做了好事之后甚至向别人索要报酬,这些都无可厚非。而一些人则像这位“夺刀侠”一样,喜欢做好事不留名,不喜欢热闹,不喜欢被媒体打扰和炒作,不喜欢成为舆论的中心,不喜欢成为别人的偶像。千人千性,各有各的为人处事之道。
“夺刀侠”配合警察勇救被劫持的孩子,这样的事情确实很感人,可以说与最美妈妈、最美教师、最美司机之美异曲同工。我们的社会里每天都发生着这样的默默无闻的雷锋式故事,有许多人像黄兆景一样做完见义勇为之好事选择离去,而不是大张旗鼓地宣扬。
遇到这样的新闻事件,作为记者,从职业媒体人的角度以期通过现实之美找到令人关注的新闻点,借机大力报道,扩大自己媒体的影响力,这可以理解。但我们更应尊重当事人本人的意见和要求,绝不能不顾好人意愿,肆意过度报道,使他成为热点人物,成为被众多媒体跟进采访的对象,让他平静的生活受到“无聊”和“无奈”的干扰!这是每一名媒体人应当注意的,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成为新闻人物,成为焦点对象。这是一种公民权利,也是一种基本人权。
这样的人才是我们这个民族的真正“脊梁”,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因命运的坎坷而屈服,不因顺境而自乐。他们有自己认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自己认真工作的态度,有自己为人处事的良心和原则,不论任何时候,从不失做人的道德底线。在工作中,他们只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干好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忍劳忍怨。他们不喜欢好大喜功,甚至不喜欢当什么领导,不喜欢权力,他们惧怕那种权力诱惑背后的堕落,他们不想陷入腐败的泥沼。他们就喜欢平凡、平静和平淡,喜欢那种普通人的无忧无虑,喜欢那种最朴素的生活方式。
黄兆景不认为他的行为够得上什么侠客的标准,他认为自己只是在正确的时间和地点干了一件十分正确的事情,就这么真实和简单。从人性的善意上说,每一个都有成为“雷锋”或“英雄”的潜质,只不过是你会不会遇到那种使你人性崇高的机缘罢了!
社会转型时期,我们的社会有丑陋、黑暗、腐败和罪恶,也有亮点、公正、大爱和大美,重要的是,在这种暗潮涌动的洪流中,我们每一个善良而有正义感的人都不要失去前进的方向!
拥有“夺刀侠”一样的勇气和信心,然后努力建设美好的生活,你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正义的人,一个仁爱的人!
如果喜欢“夺刀侠”,那就还他“沉默”权,烦他可能“伤害”他,让他拥有最平静的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