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六关系繁荣法院文化促科学发展

时间:2020-05-12 19:5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陈 默
  全国大法官研讨班6月18日在天津开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出席开幕式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努力促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为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6月19日《人民法院报》)

  法院文化是广大法院干警共同的价值追求、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行为习惯、奋发进取的精神面貌的综合体现,是人民法院更加先进的管理理念、日益完备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不断得到改善的司法环境和条件的体现,具有政治性、法律性、人民性、开放性等特点。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指针,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核心要求,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为重要使命,以促进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三个提升”是为首要目标。

  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坚持能动司法,切实找准法院工作服务文化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切入点,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必须突出精神文化这个核心,努力做到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干警、以正确的舆论引导干警、以高尚的精神塑造干警、以优秀的作品鼓舞干警。不断弘扬法治精神,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同时,要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追求,实现确保司法公正、维护人民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目标。

  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妥善解决文化建设理论与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正确理顺六个重大关系。

  第一,正确处理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与加强法院自身文化建设的关系。要切实抓好法院自身的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物态文化建设,准确把握文化改革发展的司法需求,公正高效地审理相关案件。

  第二,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法院文化建设的关系。既要把促进执法办案作为检验文化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更要以执法办案实践来丰富、深化、升华法院文化内涵。

  第三,确处理领导推动与干警参与的关系。各级人民法院党组要把法院文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确保法院文化建设有规划、有落实、有发展、有后劲。各级法院也要充分尊重法官的主体地位和创造性,使每个法官都成为法院文化建设的参与者、推动者、受益者。

  第四,要正确处理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一方面要坚持法院文化的共性,确保各级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在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任务目标等方面保持基本统一,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各级人民法院的层级特点、地域特色和人文特征,确保法院文化建设呈现百舸争流、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

  第五,正确处理对内与对外的关系。面向法官,应当突出审判特色。面向当事人,应当突出反映与人为善、诚实守信、礼让宽容、勇于担当等传统美德。面向社会,应当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六,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大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西方法律文化的挖掘力度,另一方面要根据形势任务发展积极进行理论、制度和实践创新,为人民司法事业发展贡献更多的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