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岂能寄希望于企业自我诚信

时间:2020-05-12 19:44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田力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近日接受采访时称,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企业,如果企业不讲诚信,政府投入再大人力物力,也监管不过来。(6月18日《新京报》)

  当下,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众多,比如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政府部门监管不力等等。当然,一些食品行业从业者道德低下、缺乏诚信意识,为追求利益不惜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也是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但仅此就将食品安全的责任归根于企业,进而寄希望于从业者的诚信自律,却是缘木求鱼,让人无法接受。

  卡尔·马克思曾经说过,“如果有10%的利润,资本就会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资本就能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绞首的危险”。食品行业利润丰厚,我们不敢说违法者冒着绞首的危险,但诚信和利益的天平显然不会平衡。同时,商家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当前在物欲横流的繁杂社会中,企图让企业保持诚信,做到“出淤泥而不染”,显然不符合实际。

  食品安全问题多多,积重难返,根源不在于什么企业诚信自律,而是违法成本过低。由于相关部门的缺位,许多制假、贩假者逃脱了监管,即便“运气不好”被抓住,几万元、十几万元的罚款,也远远低于其违法成本,这就造成了许多经营者敢于造假、勇于造假,食品安全才会频频亮起红灯。因此,我们必须首先从源头立法上加大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提高罚款额度,降低量刑下限;其次要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让食品安全和他们乌纱帽挂起钩来;最后,要加大执法力度,对食品安全问题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张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大网,让问题食品无处藏身。

  其实,不管是否危及生命,任何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对受害者的伤害都是不可挽回的。而在缺乏强大的法律作为约束,让逐利的企业自己主动“产生”诚信良心,进行道德自律是非常困难的。其结果也只能是消费者一次又一次用自己的身体甚至生命去检测食品的安全。因此,我们要抓住成本这个食品安全最核心的问题,让部门官员不得不为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企业负责到底,让违法经营者一经处罚就再也无法咸鱼翻身。只有这样,敢于以身犯险的人才会越来越少。而那些所谓的“企业不讲诚信,政府投入再大人力物力,也监管不过来”、“在食品安全方面,我们是全世界监管力度最强的国家”等等雷人语录,很难经得起现实考验,还是作为谈资,一笑了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