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王雅玮) 7月4日上午,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非法占有人田某非法侵占位于繁华商区的“某中心”的一套900多平方米的房产进行强制腾退。强制腾退工作顺利完成,避免了矛盾激化。
该房产2005年被法院查封,非法占有人田某于查封后与原物业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不受法律保护。2007年买受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竞买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多年来田某以有房屋租赁合同为由继续占有该房产,经执行法官多次释明法律关系仍不腾退房屋,其合伙人刘某并扬言要运用激烈的手段阻碍法院的强制腾退。该房产位于繁华商区,地理位置显著,为维护好地区的和谐与稳定,避免激化矛盾,北京铁中院成立了专项强制腾退工作小组,本着从大局出发,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的原则专项负责该房产的腾退工作。
在主管院长韩启生的指导下,工作小组多次实地勘察,开会研讨制定详细工作预案,并和当地的派出所民警、街道居委会取得联系,在他们的大力配合及法警队、办公室的积极支持下,共同顺利的完成了对该房产进行了强制腾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