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姜伟7月4日在部分省(区、市)政法综治宣传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站在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当前政法综治领域舆论引导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立正确目标,改进传播手段,全面加强和改进政法综治宣传工作,全面提升政法舆论引导工作水平,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引自7月5日《人民法院报》)。
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是人民法院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工作。占领法治舆论宣传阵地,构筑法治舆论宣传高地,是人民法院“要讲政治,终始不渝地捍卫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忠诚”体现,是人民法院法治舆论宣传队伍应然具有的政治本色和政治责任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出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也是对法院法治舆论宣传队伍综合素质、舆论宣传工作水平、传播主流声音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验和检阅。
目标、原则和规律,是构筑和牢固占领法治舆论宣传高地的基础保障。明确目标、坚持原则、遵循规律,人民法院法治舆论宣传队伍只有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才能在法治舆论宣传实践中找到法治舆论宣传工作目标、原则、规律的正确答案。
法治舆论宣传的工作目标,就是要加强对法治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观察、研究与解答,通过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优越性,着力营造依法治国方略下客观、理性的法治舆论环境,引领人们崇尚法律、归于法治,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运用法治舆论宣传阵地,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密切党群政群关系,彰显人民当家作主的国体特色。
法治舆论宣传的工作原则,就是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舆论导向是宣传工作及其媒体的灵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是党对新闻宣传工作提出的根本要求,是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原则。舆论引导正确,利党利国利民;舆论引导错误,误党误国误民。法治舆论宣传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法律属性、社会属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是法治舆论宣传根本原则。法治舆论宣传必须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突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法院新闻宣传队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阵地意识,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突出“人民性”,突出法治特色,传播主流声音,认真对待舆论反映的问题和群众的质疑,把依法解决实体问题作为舆论引导的前提和基础,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
法治舆论宣传的工作规律,就是法治舆论宣传的素材、节奏、力度和方式。掌握和顺应法治舆论宣传的工作规律,必须要有“一切从大局观察和处理问题”的政治眼光,要有“风起于青萍之末”的职业敏感,要有“透过现象看本质”的哲学思维,才能增强法治舆论宣传的目的性、公益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达到引领法治的预期的影响和效果。对新闻突发事件要处变不惊、主动应对,关键时刻不失语,要以适当的节奏、力度和方式抢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发布真实信息,释疑解惑,引导舆论,赢得社会公众的知情、理解、信任和支持。遵循新闻宣传节奏、力度和方式的自有规律,以“阳光法则”应克“蝴蝶效应”和“破窗效应”,才能发现司法活动中的鲜活素材,真正掌握舆情,有效调控舆论,才能真正洞察先机、争取法治舆论宣传工作的主动权。
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人民法院尤其是法院新闻舆论宣传队伍责任重大。法院的法治舆论宣传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法院新闻宣传队伍更要勇于肩负起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按照法治舆论宣传工作的目标、原则和规律,满张起法治舆论宣传的大帆,提升法治舆论宣传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宣传媒体在宣传党的主张、服务政法工作、推动法治建设、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法院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事业的发展进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我们要以求真务实、奋力拼搏的精神状态,构筑好和占领住法治舆论宣传高地,用法治舆论宣传的丰硕成果来巩固和捍卫党的领导地位,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以营造出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