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司法公信建设提升法院公信力

时间:2020-05-12 15:23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陈默
  全国新任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主题培训班26日在北京隆重开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出席开班式并讲话,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认识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的重要意义,立足法院自身,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切实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6月27日《人民法院报》)

  司法公信是司法机关依法裁判的过程和裁判结果得到民众充分信赖、尊重与认同的高度反映。司法公信,体现的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制度、司法机关、司法权运行过程及结果的信任程度,反映的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知和认同状况。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断提升,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是要坚持公正司法,以公正立公信。始终坚守司法公正底线。二是要坚持为民司法,以“为民”立公信。要切实采取便民利民为民的司法措施,着力筑牢司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着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三是要坚持廉洁司法,以清廉立公信。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四是要公开透明司法,以“公开”立公信。切实使社会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彰显。五是要大力弘扬司法民主,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六是要弘扬优良司法作风,以严谨细致的工作和亲和文明的态度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七是要积极参与社会诚信建设,大力加强司法宣传,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切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总之,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信心。要正确认识司法公信问题,立足自身,切实加强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努力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努力践行“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坚持公正廉洁司法,保障人民权益,努力做到内强素质保公正,外树形象促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