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赵艳艳) 8月1日上午,北京市房山区河北镇大雨如注。房山区人民法院河北法庭的法官们冒雨前往河北镇李各庄村王老太家审理因邻里张大爷帮忙摘柿子掉树下摔伤引发的赔偿纠纷一案。这是河北法庭在7.21暴雨后首次入村巡回审判。
案情简介
被告王老太与原告赵大爷是同村村民。2011年11月12日下午,被告王老太找到原告赵大爷,请求赵大爷帮助被告王老太摘取家中院里的柿子。由于王老太的丈夫谢大爷身体有病,不能上树,两家关系又比较好,赵大爷就答应了王老太的请求,去王老太家摘柿子。摘到下午4点多,在树上由于柿子树树叶已落,无法判断树枝是否干枯,赵大爷踩到的树枝突然折断,从树上摔下来。
赵大爷经燕山医院救治,医生诊断为:两侧基底节区出血,唇部、胯部软组织挫伤,反流性食管炎,左桡骨远端骨折,肺部感染。
原告赵大爷称,在医院治疗期间,王老太只先后支付了29200元的医药费,之后再也不愿意支付治疗费。赵大爷出院后,多次找王老太解决医药费的问题。但王老太却以无钱为由拒绝赔偿。无奈之下,赵大爷将多年交好的乡亲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药费68963.65元、误工费10935元、营养费4050元、副食补贴2050元、护理费7290元,总计93288.65元。
据了解,王老太和赵大爷家住房山区河北镇山区,经济十分困难,加上近期经受7.21暴雨的袭击,本已家徒四壁的房屋变得破烂不堪。自赵大爷因为帮忙摘柿子出事后,王老太的老伴谢大爷精神很受刺激,在赵大爷住院期间离开人世。
庭审直击
河北法庭的巡回审判班车在雨中缓缓驶进村里。不想村口横着一条河,持续的暴雨使河水涨了起来,安全起见,法官决定下车,卷起裤腿,小心翼翼地淌着水过河。
经过一条条狭窄的小道,终于来到王老太的家。王老太年事已高,又有心脏病,离赵大爷家很近,了解了这些情况后,法官便决定到王老太家开庭。王老太的家破烂不堪:土著的矮墙、纸糊的窗户、破旧的家具。王老太家光线很暗,为顺利开庭,做好开庭笔录,法官便点亮了蜡烛照明。
庭审中,王老太反复说道,自己实在没有经济能力赔付赵大爷了。而赵大爷一家虽表示理解,但仍想获得应有的补偿。
法官调解未果,将择日宣判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