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令禁止用人单位在就业体检时检测乙肝项目,然而300多人入职中航工业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时被要求检查乙肝五项。其中8名被查出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应届毕业大学生,更被企业要求回家看病,拒绝录用。(7月29日《京华时报》)
提及乙肝,很多人往往闻之色变,唯恐避之不及。根据相关科学依据来看,其实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不像常人想象中可怕。但是,在大部分人的惯性思维定式中,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外在印象并没有太大的改观。囿于社会大环境的狭隘和偏见,部分企业也对应聘求职者的乙肝检测“情有独钟”,通常通过暗中检测的方式获得相关情况。
其实,早在2010年2月,国家卫生部等部门就出台相关规定,禁止对乙肝项目进行检查,目的就是打破“乙肝歧视”的怪圈和壁垒,让处于社会边缘化的乙肝病毒携带者重新融入社会。但是,中航工业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却将相关规定当做一纸空文,“名正言顺”的将8名大学生挡在了公司的大门之外。当然,具有类似做法的企业远不止这一家,很多企业都存在类似的偏见和歧视,以非常规手段偷窥就业者的健康状况。
说到底,部分企业之所以如此底气十足的践踏就业者的基本权利,关键在于法律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空白和漏洞,就业者面临法律上的维权障碍。就企业方面来说,其通常采取“潜规则”手段要求医院对就业者的乙肝项目进行检测,一旦发现乙肝病毒携带者,便以其他理由或借口拒绝录用。同时,企业违法成本较低,无关企业发展“痛痒”,无法触及生存发展底线。而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来讲,由于其在受到不公平对待时,举证存在一定难度,导致其维权之路并非一路平坦。相较于强势地位的企业来说,乙肝病毒携带者亦无法承受维权时间及费用方面的高消耗,也导致了企业方面的肆意妄为。
当前,还需以法律的形式将乙肝患者的权益保护进行细化,杜绝乙肝病毒携带者权益维护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要对违规检测乙肝项目的医院予以必要的限制和处罚,打击非正常目的的检测行为。同时,还需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敢于触碰企业发展中的“痛处”。除此以外,乙肝病毒携带者更要在头脑中形成良好的维权意识,敢于同财大气粗的企业动真格、敢较劲,形成善于维权的大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