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搜狐网,对2793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2.6%的受访者认为有关高温津贴的规定落实得不理想,82.4%的受访者表示今年还没有收到高温津贴。(8月14日《中国青年报》)
高温津贴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发放高温津贴。其实,劳动者无法拿到高温津贴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长期以来,不少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工人或根本没有享受高温补贴待遇,或由企业发给凉茶、毛巾、风油精等防暑降温物品代替,甚至不少高温工作者对高温补贴一无所知,更不用说领没领过所谓的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屡屡成画饼原因众多,就企业方而言,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有意无意“忽略”高温津贴这块补助。同时,企业还利用违法后果轻微的法律漏洞,将是否发放高温津贴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就劳动者而言,不少职工仍然处于弱势一方,“能正常拿到工资就不错了”、“如果因为争取高温津贴丢掉工作得不偿失”、“忍一忍算了”等等话语就很能代表他们的心声。就执法主体而言,由于人手不足、工作任务繁重等原因,政府部门监察执法不到位使得一些企业有恃无恐,被处罚更像“中大奖”一样遥不可及。最关键的是,截至目前有关高温劳动保护的法规是1960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但里面并没有高温津贴的规定。现在各地出台的发放高温补贴的规定只是指导性的规定,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不是强制性的规定,因此约束力不强,导致很多劳动者领不到高温补贴,监察部门也难以进行查处。因此,在各种因素综合作用下,劳动者只能吃尽“哑巴亏”,却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可喜的是,安监总局、卫生部、人保部、全国总工会日前联合修订并起草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对高温津贴的发放做了明确规定。但也要看到,即便《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企业主宰、职工弱势、维权成本过高、执法有待加强等既有问题仍然存在。因此,我们不妨将高温津贴这个热点作为各地是否真正将维护职工权益放在重要位置的试金石,到底是无良企业“窃笑”还是劳动者欣喜,我们将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