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国政法系统如火如荼地开展着,也取得了非常丰硕的成果。作为政法干警宗旨理念教育领域的一件大事,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旨在进一步坚定政法干警的政治方向、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坚持公正价值取向、坚守廉洁执法底线。但在将主题教育活动引向深入、切实弘扬核心价值理念的过程中,广大政法干警须妥善解决三个问题:
要妥善解决“为了谁”的问题。司法服务不是简单的判决裁定,而是关乎各方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调整行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庄严法庭中,巍巍法徽下,法槌起落间,法官的一言一行都被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法官倘若不能正确回答“为了谁”的问题,就无法真正理解权为谁所用,利为谁所谋,情为谁所系。审慎看待“为了谁”的问题,对每位法官而言,绝非点滴小事,而是事关司法服务成败的关键。当然,答案也是显而易见的,人民法院人民性根本属性已经作了回答。法官的司法裁判权皆由人民赋予,自当为民求利益、谋福祉。思易行难。只有自始自终地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理念,只有兢兢业业地投入到周而复始的司法服务之中,只有毫不犹豫地克服为民服务中的种种阻碍,法官才能回答好“为了谁”的问题,才能让人民性根植心底,将“民”字写大写实。
要妥善解决“我是谁”的问题。古人把“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毕生的追求。其中,修身养性是基础,也是前提。而修身养性,是以准确了解和把握自身为原则的。之于法官,应知道自己是谁,并时刻了解自己的定位。常言道:“吃百姓饭,穿百姓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莫道一官无用,地方全在一官。”说法官是官,但大多法官都无官职在身,说法官不是官,可手中裁判权力却不容小觑。在司法权的妥善合理运用中,法官的自我认知至关重要。因为只有懂得了“我是谁”,法官才不会好高骛远,不会固步自封,才能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时刻懂得自己手中的权力系人民所赋予,始终明白自己乃一名普通的人民公仆,分秒理解相关当事人生活的种种艰难不易,并在纷繁复杂的司法服务中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为各方当事人止却纷争。
要妥善解决“如何做”的问题。《荀子》云:“不积硅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人民法院司法服务事业整体的繁荣昌盛,离不开每一个个体的积极努力,少不了每一位法官的倾情奉献。作为一个重要的司法服务部门,法院服务的好坏优劣,体现在每一位法官的具体服务上,并最终通过群众的悠悠众口予以评定。由此可见,法官“如何做”是重点。恰如其分地理解“如何做”,法官须立足自身实际,找准服务发展方向,并为之扎实努力,既不一朝得意而囿于现状,也不一朝失意而埋天怨人。法官必须深谙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加强学习,不能总是低头看路,更要适当学会抬头看天,从而助力能力提升;必须知晓该用什么样的精神投身司法服务事业,踏实服务,完善自我,创新举措,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必须知悉该用什么样的形象面对当事人,尽心竭力,为民解忧,清廉执法,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