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顾昌峰等37名涉嫌在安哥拉从事绑架、抢劫、敲诈勒索、拐骗妇女强迫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被中国警方押解回国。据悉,部分嫌犯采用汽油浇身、活埋等手段逼取赎金。此次联合行动,摧毁犯罪团伙12个,解救中国籍受害人14名。(8月26日《新京报》)
当天,央视现场直播押解全过程,观后,一网友一语道破天机:“当你触犯了法律,就是你穿进老鼠洞,也能把你找出来!”
从周克华被当场击毙,到薄谷开来、张晓军涉嫌故意杀人案庭审现场,再到顾昌峰等37名涉嫌在安哥拉从事绑架、抢劫、敲诈勒索、拐骗妇女强迫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被中国警方押解回国,都时刻提醒着我们每个公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更警醒着我们每个公民“尊重法律,敬畏法律。”
敬畏法律,既是对他人权利的尊重,也是对自身权利的珍惜。权利本系天赋,每个人皆可自由行使其权利以发展自身,但同时为避免权利之滥用,法律也勘定了权利自由行使的界限,每个人在行使自身权利时均不得侵犯他人之合法权利,他人的合法权利构成了自身权利行使之天然边界,越界即为违法,即构成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将遭受法律的严惩,其自身权利也将不保。
就如同顾昌峰等37名涉嫌绑架、抢劫、敲诈勒索、拐骗妇女强迫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如平日里能多一些敬畏法律之心,或许他就不会轻易举起从事绑架、抢劫、敲诈勒索、拐骗妇女强迫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再如薄谷开来、张晓军涉嫌故意杀人,如果能对法律多一丝敬畏之心,何至于口无遮拦、故意杀他人而不自知!
在现代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方式,但是,法律作为调整人与人关系基本准则的地位并未发生改变,人们仍然需要借助法律来调整、处理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因而,法律仍然值得人们敬畏。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价值失衡导致人们规则意识和责任伦理的普遍缺失,使得一些人对于法律缺乏必要的敬畏之心。从周克华被当场击毙,到薄谷开来、张晓军涉嫌故意杀人案庭审现场,再到顾昌峰等37名涉嫌在安哥拉从事绑架、抢劫、敲诈勒索、拐骗妇女强迫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等,凸显的其实是对法律的无知无畏。那么,如何让那些无视法律之人感受到法律那“慈父般的威严”进而对法律产生敬畏之心呢?除了日常的法制宣传、警示教育外,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追究其法律责任,使其亲身感受法律的威严并引以为戒——对他人权利应予尊重,对法律应常怀敬畏之心!
安哥拉20万公里的追逃,我公安干警不畏路途遥远、条件艰苦,因为他们始终秉持着一个共同的信念:要给受害者和家属一个交待,要还法律一个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