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哈大一位著名桥梁专家曾经“忠告”阳明滩大桥建设团队:“你们排的工期不可能完成。” 结果这些“忠告”皆成“浮云”。将“不可能”变成了“可能”。
作为当前松花江流域最长的桥梁,阳明滩大桥的建设速度是突破性的,桥梁全长7.13公里,桥梁总面积27.6万平方米,建设时间仅为18个月,在如此短暂时间内完成如此体量的工程建设,堪称桥梁建设史上的“奇迹”,为此,哈尔滨还浓墨重彩地进行了大规模的通车庆典。
耗费18.82亿元兴建的阳明滩大桥,算来算去仅通车10个来月,就“不争气”将所谓“奇迹”变成了悲剧——
媒体报道,8月24日,通车仅10个月的阳明滩大桥发生事故。三环路高架桥洪湖路上桥匝道处(距阳明滩大桥3.5公里),4辆满载石料和饲料的重型货车同时行驶在匝桥外侧,造成连续钢混叠合梁侧滑,4辆车侧翻。事故当场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1名伤者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哈尔滨市政府就该事故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桥梁坍塌事件与哈尔滨最近接连发生的路面塌陷事故无关系;由于阳明滩大桥指挥部已撤销,具体哪个单位承担的施工任务已找不到了,初步怀疑为车辆超载所致,具体原因还要在专家组调查确定后公布。
而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则表示,“我认为,刚投入运行不到一年就发生了断裂,肯定有问题,但什么问题需要在事故调查之后才能加以确认。按照伤亡人数,该起事故属于‘较大事故’,事故调查由哈尔滨市政府来组织处理,但黑龙江省政府要进行挂牌督办,安监总局进行督导。”
如此问题工程,从桥梁设计、施工单位到交通管理、技术监理部门,可以这么说,没有查到谁的头上,谁也不愿意出来承担这个责任。
应该看到,在桥梁建设这一系统工程当中,设计和施工单位是质量的载体,技术监理单位是质量监督的重要环节,交通或住建部门则是诸多环节责任认定的行政机关。假如施工、监理等单位都不肯出来承担责任,而交通或住建部门也无动于衷的话,则必然导致损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重大责任的悬空,这叫做“天下事了犹未了,何如不了了之”。
对如此“豆腐渣工程”背后的腐败和失职问题,可能有权力监督缺位的问题,更有公共财政监督约束疲软的问题。众所周知,权力与责任应该是对称一致的,特别是行政权力,具有管理领域广、自由裁量权大、以国家强制力保证行使等特点,这就决定了它既是与公民、法人切身利益最密切相关的一种国家权力,又是最容易违法或滥用的一项国家权力。据此,交通部门享有行政监管权力和担负行政监管职责,倘若不作为或不负责,就应被问责。
今天的“豆腐渣工程”,贪了就贪了,烂了就烂了,塌了就塌了,即使“不幸”被媒体捅了出去,顶多也就挨个处分什么的。如此轻饶,焉有不滥之理?
要避免类似事件再度出现,一方面,有关部门要严查“短命桥”的成因,严肃追究失职者的责任,斩断“短命桥”背后可能存在的腐败链条,消除出了问题无人担责任的怪现象;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权力监督约束机制,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扎紧“钱袋子”,不能让公共财政为“短命桥”糊涂买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