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全国法院系统劳模代表座谈会在辽宁省大连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出席会议亲切看望劳模代表并讲话。他强调,法院系统劳模是人民法院的宝贵财富,是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模范,各级人民法院要通过对劳模的切实关心、爱护,营造出关心人、理解人、培育人的良好氛围,使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成为各级法院的共识和广大干警的自觉行动,真正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努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8月24日《人民法院报》)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政法领域的具体体现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精髓,对于推进政法队伍建设、推动政法工作科学发展具有根本性的基础作用。对于政法干警正确执法理念的培养,职业荣誉的养成,职业操守的锻造具备决定性作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深入贯彻落实政法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法院系统劳模是人民法院的宝贵财富,是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模范,我们要在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过程中,深化认识,提升自觉,真正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要始终牢记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的指示,坚持“五个必须”深入践行政法核心价值观,努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首先,必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打牢政治思想基础。始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引领司法意识形态,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鉴别力,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确保在各种风险风浪面前经受住考验,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坚持公正、廉洁、为民司法,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奋勇争先,以实际行动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职责。
其次,必须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确保正确的执法方向。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适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明辨方向,分清本末。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保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要始终坚持公正司法,适应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切实保证审判职能作用充分发挥;要始终坚持能动司法,适应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切实保证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
第三,必须进一步培育良好职业道德,养成先进职业信仰。要坚守司法公正底线,顶住压力、排除干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司法为民,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及民生的案件,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执法办案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认认真真地审理和执行好每一起案件,开好每一个庭审,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履行好人民法官应尽的职责;要努力养成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与信仰,把维护司法公正的信念内化为执法办案的细心、化解矛盾的耐心、审理案件的公心、接受监督的诚心;要始终坚持依法办案,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司法审判,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营造理性、平和的社会环境,推动形成人人遵崇法制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四,必须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促进司法规范化。“作风系于发展,作风系于兴衰”,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努力让人民群众亲近司法、信赖司法、拥护司法;要大力培养求真务实之风,注重从大局着眼,从细微入手,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兢兢业业,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认真学习、严格落实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官行为规范,使用法官文明用语,遵守司法礼仪;要把树立和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过程当做陶冶情操、加强修养、完善自我的过程,努力提高自身道德修养,把清正廉洁作为法院干警的基本操守,融入到立案、庭审、执行、涉诉信访处理、业外活动等各个方面,严格遵守“五个严禁”以及法官任职回避和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等制度规定。
第五,必须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提升为民司法、能动司法、和谐司法的本领。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苦练内功,在学习中积累经验、提升能力;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与司法审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变成公正司法的具体实践,在实践中不断丰富调解、裁判、执行的技能和经验,全面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认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思考社会矛盾发生演变的规律和特点,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增强为民司法、能动司法、和谐司法的本领;要通过扎实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等活动,促进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公正办案、高效办案、优质办案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