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在“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博鳌高端讲座”上强调,全面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工作,是实现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工作,关键要做到因应形势、树立信念、促进审判。(8月20日《人民法院报》)
从建党开始,党建工作就是我们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实现党的自我完善、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党作为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党建工作关乎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系民族发展和民生福祉,不能有半点丝毫马虎。党风正,则国基牢,党性良,则民心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对人民法院而言亦然。
人民法院是唯一的审判部门,也是司法服务的重要关口,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为民定纷止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能。面对法院党建工作的现实要求,各级法院应实现“三个融合”,把党建工作切实融入到具体工作中去,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以党建工作的积极成果回应社会发展和民众的需求,持续深入履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神圣职责。
要实现党建工作与顺应形势的深度融合。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历史前进的车轮分秒不停地滚动着。几十年的大步迈进,我国的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华民族已逐步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然而,当今的中国,面对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群众观念深刻变化等一系列现状,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的压力日渐沉重。对此,法院的党建工作也应当充分顺应社会形势的发展,始终相时而动,处处与时俱进,通过持续有效的党建工作,确保各级法院广大法官始终能把握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和社会民生需求的根本任务,始终能紧密结合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始终能正确认识当前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始终能有针对性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要实现党建工作与理念教育的持续融合。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为司法服务的主体,广大法官的服务理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司法服务的方向。可以说,思想的高度决定着服务的深度与广度。在司法实践中,除了持续灌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群众路线、培养法官的“人民性”属性外,更多的还要突出党的宗旨理念教育。故而,将党建工作与法官的理念教育切实融合在一起,对拓宽思想教育渠道、凸显教育实际效果有着非同寻常的促进作用。一方面,依托党建工作进一步落实党的方针路线,进一步夯实广大党员法官的党性基础。另一方面,通过以法治、为民服务为内容的理念教育,让广大党员法官坚定党的领导,更好地履行党员义务,实现司法服务的良好成效。
要实现党建工作与执法办案的有机融合。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法院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毫无疑问是落在执法办案之上。无论何时何地,各级法院都理应将党建工作与执法办案结合在一起,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马克思主义法律哲学武装广大法官头脑,用持续发展的眼光看待与日俱增的社会矛盾纠纷,用马克思主义矛盾观点做好执法办案工作,不断提高总结和把握问题矛盾规律的能力,不断增强服务辖区经济发展和民生需求的力度,不断掌握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技巧,不断推出群众乐于接受的服务举措,不断实现执法办案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为打造一只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公正为民、廉洁奉公的法官队伍持续努力。
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只有将党建工作持续推向深入,将其恰如其分地融入法院各项工作,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事业才能得以长足发展,砥砺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