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李振雨) 北京市密云县陈某为筹毒资将房子过户给张女士,随后郭先生将此房从张女士那儿买了过来,郭先生办完过户手续后才发现陈某一家人还住在房子里,协商不成将陈某一家告到法院,经密云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陈某一家应该为郭先生腾退房屋。判决生效后,郭先生申请了强制执行。
郭先生诉称,陈某于2009年将房子卖给了张女士,张女士随即将此房卖给了自己。当时看房时是陈某也在场,他给开的门,现在房子已过户过我名下,但陈某一家却拒不搬出。
陈某辩称,此房是我委托中介卖的,但是我没见过张女士,我与张女士之间的买卖存在瑕疵,不同意腾房。
陈某父母辩称,这是中介给儿子做的陷阱,儿子吸毒,毒瘾犯了为了向中介借钱才全权委托中介卖房,是中介搞的鬼。
经审理查明,涉案房产登记在陈某名下,陈某于09年11月全权委托某房产中介出售房子,并于12月与中介签订合同,称同意让中介过户或另售他人,房款已全部收清。中介随后将此房卖给了张女士,张女士又转手卖给了郭先生,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已善意取得了该套房产。据此密云法院判决陈某一家须将房子腾退给郭先生。
执行法官收案后多方调查,发现了陈某父母在某银行有存款5000多元,执行法官立即予以冻结。经过法官不断的调解工作,陈某一家终于同意腾房,并于近日将房屋交给了郭先生。
目前此案已执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