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哥“以旧换新”承诺别助长非理性

时间:2020-05-11 17:05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何勇
  18日下午,有着“中国首善”之称的陈光标在其多个微博上,发布了一份“紧急通知”,承诺将免费为在此次遭遇一些“非理性爱国行为”中受损的车辆以旧换新。(9月19日《天府早报》)

  不可否认,最近一些城市发生的非理性爱国行为,不但损害了中国的国家形象,也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特别是国民的合法财产遭受了侵犯。对于这种非理性爱国行为,确实需要批评教育,需要呼吁国人理性爱国,不能采取暴力方式爱国,不能让自己的爱国行为误伤了同胞。不过,陈光标采取对被砸日系汽车进行“以旧换新”方式呼唤国人理性爱国,批评教育非理性爱国行为,笔者认为不可取,不但起不到教育意义,相反可能会助长国人的非理性爱国思潮。

  从法律角度说,在爱国游行活动中,不管是出于爱国目的,痛恨日货,还是纯粹是为了泄私愤、发泄不满,乘机打砸了别人的日系汽车,无疑都是一种犯罪行为,侵犯了别人的合法财产。那么就应当依法为打砸行为承担一切后果,既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也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赔偿被砸的日系汽车的经济损失。换言之,公民的日系汽车被人砸了,不管砸车的目的是好还是坏,都应当由砸车人赔偿。

  现在陈光标先生从教育角度出发,呼吁国人要理性爱国,对被砸的日系车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善行,减轻了被砸日系车车主是损失。而且,标哥的“以旧换新”,更换的新车不再是日系车,而是国产车,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宣传民族汽车,推广民族汽车。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陈光标推出的被砸日系车“以旧换新”举措,结果使得本来应由犯罪分子赔偿被砸日车,现在变成了陈光标以“以旧换新”形式代为“赔偿”,在本质上其实就是陈光标自己代替犯罪分子承担民事赔偿义务,免除了犯罪分子的赔偿责任。实际上就在无形之中起到了保护犯罪分子的作用,助长和纵容他们的暴行和非理性行为,而且可能会让他们误认为自己的暴力行为、非理性爱国行为实际上是对的、是被社会上很多人认可的,就连陈光标都“支持”他们,即使自己打砸了别人的日系车,反正也会有一些有钱人代替他们赔偿,他们不用承担责任,所以不用惧怕打砸行为。从这个角度说,显然达不到批评教育非理性爱国行为的效果。

  事实上为了教育犯有打砸日系车行为的国人,陈光标不应当是自己出钱代替非理性爱国行为的人行使民事赔偿责任,而是让他们自己承担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赔偿应当赔偿的汽车。但是,当他们经济能力有限,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陈光标可以给予一定的帮助,代替他们承担他们承担不起的那部分民事赔偿,或者当他们赔偿了别人的损失之后,家庭生活出现困难,陈光标可以给予一定的帮助。如此,既让犯罪分子为自己的暴力行为、为自己的不理性爱国行为承担了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也通过自己的善举帮助了他们,教育他们,这才是一举两得,才具有真正的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