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笑局长财产应属谁的公开范围?

时间:2020-05-11 17:04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汶金让
  三峡大学行政管理大二学生刘艳峰9月1日向陕西财政厅和安监局邮寄了申请书,要求公开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2011年度工资。20日下午,他收到省财政厅特快专递回复称:杨达才个人工资收入事项,不属于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9月20日人民网)

  看了这样的答复,也许有人会偷笑,特别是正处在舆论风口浪尖的杨局长。但大部分群众和网友不会发笑,因为这样的不负责任的答复在网民们的意料之中。说这是一个“耍滑头”式的答复,应不为过。确实,你查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找不到一款针对杨达才局长的规定,因为,杨局长不是政府,他是领导,他是一名“特殊”的政府官员!

  公务员条例中也无有关必须公开杨局长个人或家庭财产的规定。那杨局长的工资究竟该由哪一家单位公开?陕西省财政厅在这份网络问政答复函中也未对这位执着的大学生作出解释和指引!我们相信,这一疑难问题可能难住了刘艳峰同学,但它难不住了众多网友。一个简单的道理是,要弄清一个人的工资,谁发就问谁,财政部门主管公务员工资发放,刘同学问财政厅应该目标没错。

  何为政府信息?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陕西省财政厅有无关于杨达才领取工资的信息记录?答案是肯定的。该条例第二条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相关信息都应该公开。杨达才的工资取之于民,与每个纳税人都有着密切利益联系。广大网友和人民群众十分关心这位浑身是宝的新闻人物杨局长的廉政形象,需要知晓他的收入状况,难道这样的合理要求,我们掌握工资发放权力的财政厅也不能满足吗?

  也许,陕西省财政厅是这样认为的:官员的财产公开,应当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公开。杨局长是陕西省委组织部管辖的干部,是不是他的工资该由组织部公开?如果是这样,财政厅为什么不给一位学生指一条明路呢?!还有一条路,那就是杨局长的工资由其所在单位安监局公开,可“表哥”本人是安监局的局长,这不是要他自己公开自己的工资吗?退一步讲,即使杨局长本人同意,他自我公开的工资有可信度吗?可见,官员财产公开的主体应是政府相关部门。

  我们再看其它地方是如何进行官员财产公开的。今年8月27日,江苏徐州市各政府官方网站就公布了600科级以上干部的财产。“朱珺,区财政局副局长,分工行政、政法、科教文财务管理和核算中心。共有住房三套:一套位于团结路1号,自住;一套位于天智大酒店南,父母居住;一套在传世基业小区,对外出租。本人除每月5000多元工资收入外,有部分投资收益。配偶在小学任教,儿子在国内读大学”……这就是人家的公布。

  杨局长虽为安监局长,也应当是有组织的,应有人有权公布他的财产状况,可陕西省财政厅的书面答复硬是给了公众一个否定式的回答,令网民们处于尴尬境地:一位涉嫌不廉的官员的工资到底该谁来公开?会不会没有一家部门承担这一责任?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