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某幼儿园老师在短短十几分钟里竟因琐事狂扇一女童几十个耳光,其行径简直令人发指,又怎担当得起“师道尊严”四字?这不仅给幼儿的生理和心灵带来了严重创伤,也深深刺痛了当事家长以及全社会的敏感神经,更是在玷污和亵渎“人民教师”的神圣称号。
俗话说,严师出高徒。作为家长而言,其也真心希望老师对孩子严格要求,与家庭教育相互配合,引导孩子成长成才。然而,严师也是有条件和限度的,爱于心是其内在要求,遵守法律则是根本底线。老师的一切作为必须以学生的健康成长为落脚点,并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就是教学无方甚至是教学无德。
老师与学生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且其一言一行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成绩乃至前途,故而,学生及其家长往往处于弱势的一方,这便让体罚有了生存空间。但诚如孟子所讲:“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体罚因其简单、粗暴和野蛮不仅受到了道德的谴责,也被法律明令禁止,一旦超过必要限度,必然会激起社会的反感甚至反抗。
本质而言,师生间的人格是平等的,互相尊重是建立和谐师生关系的基本前提。杜绝体罚现象需要构建对老师严格的筛选和监督机制,同时也对老师自身提出了更高要求,那就是:先有“师道”后有“尊严”——唯有具备过硬的道德水准和教学水平方能赢得全社会的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