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公司“亚健康” 密云法院开“处方”

时间:2020-05-11 13:35       来源: 中国法院网北京频道        作者&编辑: 王雪
  “某置业公司,我院在审理贵公司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一案过程中,经调查研究,认为案件的发生暴露了贵公司存在以下问题……。”日前,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相邻关系案件时,发现某企业在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密云法院向该公司发出了司法建议,为企业“亚健康”开了一剂司法“处方”。

  1999年,穆家峪镇某村村民王老汉承包了村里1亩地种庄稼。2005年,某置业公司在王老汉的承包地北面的山坡上建了一个球场。公司为防雨天球场排水淹泡村民的庄稼地,在球场南面建了蓄水坑。王老汉在球场建成后将自家地边儿的排水沟填平种上了庄稼。不料,一场大雨过后,蓄水坑饱和,雨水外渗,将王老汉的庄稼地淹毁。王老汉认为修建球场改变了山体结构,破坏了排水系统,将置业公司诉至法院索要赔偿。最终,经过法院调解,置业公司赔偿了王老汉1000元。

  “我们在审案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在设施建设及相关事务的处理上存在问题,案件调结不是最终目的,替他们彻底解决问题才是根本。”案件承办法官谭建军告诉记者。今年年初以来,密云法院延伸审判触角,针对案件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的企业在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疏漏和缺陷,适时发出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司法建议,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帮助企业整章建制、规范管理,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球场的排水系统设计不合理,应对蓄水坑进行防水及排水改造;在与村民产生纠纷时,应及时与村民及村委会沟通,避免矛盾激化升级……。”置业公司的案件审结后,谭建军经过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调研,在把脉问诊后为企业开了一剂“司法良方”,既解决王老汉的后顾之忧,同时也避免了置业公司再次因此类问题与村民发生纠纷。

  据了解,司法建议经过庭长、主管院长审核才能发出,由承办法官亲自送至被建议企业,当面告知建议内容。对未及时回复整改措施的企业,法官将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听取企业意见,了解建议采纳情况,对未被采纳的建议,询问原因,必要时予以改进。同时,对已经回复并作出具体整改安排的企业进行不定期回访,了解相关工作改进情况,跟踪落实。

  “有时一起个案,暴露的可能是行业的通病。”谭建军说。除了向“亚健康”企业发送司法建议外,针对某些纠纷增幅较大的情况或某一类案件中反映出的普遍性问题,法院也会向涉及这一行业的企业集中发送司法建议,促使问题得到根本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