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对“老年痴呆正名热”冷思考

时间:2020-05-11 13:3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陈 默
  今年9月,央视联合新京报等多家媒体,呼吁消除社会歧视,为“老年痴呆”正名。在10月1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表示,老年痴呆症规范名称是“阿尔茨海默病”,但由于这个名字相对专业,普及推广还需要一个过渡。国内已有专业机构启动了申请更名工作。

  所谓“正名”,是指要纠正不当的“名称”,确保“名副其实”,否则就会“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近期,关于“老年痴呆症”内含“社会歧视因子”必须予以正名的呼声比任何时候都高涨,央视高举“正名旗帜”,新京报等多家媒体紧随其后,众多网民摇旗呐喊,一夜之间“老年痴呆症”千夫所指,万众瞩目!

  既然“老年痴呆症”如此不堪,那该整个什么“名”?按照卫生部的表示,老年痴呆症规范名称应当是阿尔茨海默病。阿尔茨海默是一位德国神经病理学家,其于1906年首次报告了一例具有老年痴呆表现的51岁女性患者,于是此类病被命名为“阿尔茨海默病”。如果说“阿尔茨海默病”是世界医学的通用学术名称,那么老年痴呆症就是我国通用的常用名称。公众大都知道老年痴呆症,却鲜有人知绕口又难记的“阿尔茨海默病”是什么病。换言之,一旦将老年痴呆症“正名”为“阿尔茨海默病”,别说患者、家属和公众搞不明白,恐怕就是医生向患者及家属解释“阿尔茨海默病”时,反而告诉你“阿尔茨海默病”就是我们以前所说的“老年痴呆症”,这样一来更名得到的第一个“副作用”反倒是增加了公众的认知难度。从而出现,你不改我还明白,你一改我反倒糊涂了的诡异情形,这叫我们大张旗鼓的“正名”义举情何以堪,“名正言顺”的愿望实名难副!

  本次更名的主要动因据说是老年痴呆症中的“明显歧视色彩”。笔者浅薄,“老年痴呆症”乃一偏正词组的名词,中心语是“痴呆症”,说明该病灶的症状,“老年”是一个定语。无论从哪个角度分析,也找不出其中“明显”的歧视含义。再说,从现实中分析,如果说有人歧视老年痴呆症患者,那也是在歧视患这病的人,而与该病名称无关。现在风风火火的“正名”运动,把歧视产生的罪魁祸首直指这个名称的存在,大有只要“正名”就能极大的消除“歧视”之意,笔者感觉这种想法太理想化了。曾记得,之前,人们认为将从事性交易的女人称为“妓女”带有歧视色彩,遂为该群体正名为“失足妇女”。然而,这个词汇所代表的事物并没有变化,对于这类人,“歧视”依然。事实上,相比老年痴呆症,精神病患者遭人歧视的情况更严重,是不是也该正名?

  其实,改一个名称非常简单,有关部门发个文件,出个通知即可。重要的是名称背后的人心,如果社会能尊重罹病老人,那么老年痴呆症无非就仅仅是个病名,如果社会没有尊重老人的良好风气,即使是“阿尔茨海默”又如何呢?我国人口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已是不争的事实,调查显示,60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为4.2%,势必将给不少的家庭以及社会带来精神上、经济上等多重挑战。与为“老年痴呆”正名消除歧视相比,更重要的应当是进一步提升医疗水平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切实降低老年期痴呆患病率,让更多的老人能真正享受幸福的晚年生活;政府应该进一步建立社会保险体制机制,积极应对老年疾患给社会和家庭带来的巨大压力。

  笔者不否定人们关于对老年痴呆症正名的善意和良好愿望,也能理解该类患者及其家属的痛苦,但要消除社会对老年痴呆症的歧视,靠的显然不是虚有其表的“正名”,而是应大力营造人人关爱、人人理解的舆论氛围,营造具有制度保障、医保尽责的社会关爱平台。“老年痴呆症”亦或者“阿尔茨海默病”只不过是一个名字,不是问题所在,同样的,也解决不了核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