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回应正视网友质疑也是一种进步

时间:2020-05-11 13:21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滕修福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湖南耒阳市委组织部利用国庆长假公示干部”的做法受到了广大网民以及媒体的质疑。耒阳市委组织部在回应“没有诚意”的质疑时称,公示期将延长至10月13号。(中广网长沙10月10日消息)

  据报道,9月30日,耒阳党建网发布51位干部的任前公示,并公布受理举报电话和时间。由于公示时间刚好处在国庆假期中,不少网友发出帖子对此提出疑义。一些媒体就根据这些帖子和社会人士反映提出一些更加的明确的质疑,指出这种利用国庆长假期间公布干部公示的做法是没有诚意的做法。对于这种公示,利用国庆长假期间公示干部的做法耒阳市的解释是10月24日是代表选举日,根据选举法的要求,代表选举日前15天,也就是最晚在10月9日就要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因此一开始做出在10月5日公示完毕的决定。经过耒阳市委组织部的紧急研究决定,将这一批51名干部任职公示的时间由10月5号延长到了10月13号。

  读了这则消息,笔者对耒阳市委组织部及时回应网民质疑、延长干部公示期的做法表示肯定,正视质疑、及时纠正也是一种进步,怕就怕对公众的质疑置若罔闻。

  网民质疑一些地方干部任前公示的做法,并非空穴来风。虽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选拔任用干部有严格的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还是有很多不完善、不尽如意的地方,以至于时常会出现一些领导干部“带病提拔”,这里左手接过任命书,那里右手迎来逮捕令。纵观“带病提拔”的一些官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有一个共性问题值得正视:民意基础不牢。就拿干部任前公示来说,这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十分明确的制度,相信不会熟视无睹。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当权者就是不尊重民意、不相信民意,怕民意扰了“长官意志”,在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的运用上耍小聪明,搞诸如节假日公示、异地公示等,缩短公示时间,缩小公示范围,速战速决。笔者认为,耒阳这次在“双节”期间的任前公示,诚然有百般理由,也难消公众质疑;只有正视质疑、延长公示期,才是明智之举。

  干部任前公示的目的就是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能“走过场”。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实实在在措施,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具体表现。笔者认为,干部任前公示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时间上,要保证条例规定的“公示期一般为七至十五天”,必要时可以更长一些;在公示范围上,不能仅局限于现任职地或拟任职地,可以扩大到曾任职地;在公示手段上,除采取在一定范围内张贴公告外,还要利用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媒体最大范围的公示;在意见收集渠道上,不能仅局限于公开1个电话号码和联系人了事,要公开有让公众信任的意见反馈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