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商事审判六项机制服务首都经济发展

时间:2020-05-11 10:03       来源: 中国法院网北京频道        作者&编辑: 卓燕萍 涂浩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民商审判工作中,积极探索建立合作交流机制、法律服务机制、危机预警机制等六项工作机制,努力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过程中,一些企业在市场交易过程中难免产生纠纷;一些企业因不符合新的发展方式的要求,面临产业政策和市场竞争的双重压力,濒临破产边缘,引发各种新老矛盾等等。这些矛盾纠纷中相当一部分会以诉讼方式进入法院,对这类商事案件,如何处理才更有利于首都经济发展,是摆在该院面前的现实问题。

  针对上述现实,该院在坚持依法审判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合作交流机制、法律服务机制、危机预警机制、司法建议机制、案件慎研慎判机制、打击金融犯罪机制六项工作机制,服务首都经济发展。

  该院与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等金融行业主管机构建立合作交流机制,定期组织法官前往上述部门交流研讨;定期与金融机构座谈,共同商讨金融领域的相关问题。法律服务机制。开展走访联系重点企业活动,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加强数据汇总分析,就金融领域热点问题进行调研。帮助企业建立危机预警机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培训,教育和引导企业增强依法经营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对每年审理的金融类案件进行分析,梳理出各种问题,在分析和梳理的基础上向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发送司法建议,提出内控机制、内部管理、服务规范、风险防范、行政监管、立法完善等多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受到金融机构的高度重视。

  对涉及金融纠纷的案件,坚持常规案件快审、快结原则,降低企业的诉讼成本。近年来,该院先后审理了股民诉汪建中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纠纷案,李某诉黄光裕证券内幕交易纠纷案等一大批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大要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对于涉及金融纠纷的案件,力争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努力保护金融交易的安全、金融秩序的稳定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多家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的赞许。在金融案件审判中发现存在非法集资嫌疑和犯罪线索的,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各类金融犯罪现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近年,该院先后向公安机关移送了在审理存单、民间借贷等纠纷中发现的多起犯罪线索。

  近三年,该院先后审理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的贷款、保险、证券、信用证等大量涉金融类民商案件4700余件,标的额达460亿余元,为化解金融风险提供了法律保障,促进了金融市场竞争秩序的公平、有序,审理涉外案件300余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了首都投资环境,推动了首都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进程。